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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1-12 00:00:00  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一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深化推进之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部署,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勇于创新、克难奋进,扎实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多方面的“不断转变”,为我市法治建设谱写新篇章。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取得成效

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从“管理者”到“服务者”不断转变。

1. 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推行“两单”融合,明确政府职责边界。2017年我市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推行“两单”融合,形成柳州市政府部门新的权责清单,并再次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385项,最终保留市级45个部门权责事项4086项。

2. 完善并公布全市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让老百姓明白哪些事项需要许可。2017年,我市再次对全市各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形成了《柳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目录涵盖市、县、乡镇三级共329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各级行政审批项目无差异化。

3. 探索审批服务新模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让老百姓少跑腿,享受一站式服务。我市2015年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权力集中划入市行政审批局后,2017年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通过将审批权下放至科室减少审批层级;通过再造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各类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60%以上的审批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开展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将改革红利分享至县区基层群众。10月16日,市长办公会决策通过,选取鹿寨县为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组建县级行政审批局,探索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的改革工作,让一站式审批服务纵深至县区基层。

4. 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活力:通过开展优化企业注册登记、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办理、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我市现已完成将涉及市场主体的35个登记、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五证合一”,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原有需要提交的材料减少80%以上,对外受理窗口由35个减至1个。

科学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让立法计划从“无”至“有”不断转变。

1. 编制《柳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工作计划》。为了加强全市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我市认真编制2017年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书面向各县区、市政府工作部门征集政府规章项目。对征集到的政府规章项目,以条件成熟、急需先立、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为原则,确定2017年度政府规章项目。同时,加强与市人大的立法工作衔接,将《柳州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中确定由市政府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也纳入到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另外,通过明确具体起草、调研单位,以及完成起草、调研时间等工作要求,确保政府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2. 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通知》明确规定了提请市人民政府审议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审议发布的请示、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汇总情况、起草单位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和起草单位集体讨论的材料;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并明确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通过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维护了法制统一和促进政令畅通,推进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效推动了全市行政管理工作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3. 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工作。为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的起草工作,以及政府规章《柳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同时,还积极开展地方性法规《柳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柳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政府规章《柳州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调研工作。目前,地方性法规《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柳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以法规案形式报市人大审议;政府规章《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及上级政策法制统一。

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2017年度共收到县政府、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18件,较2016全年收到的23件报备规范性文件数量相比,报备文件数量上升了5倍,与2011年至2016年五年共办理报备规范性文件100件相比,数量增加了18件。在报备的118件规范性文件中,同意备案94件;不予备案,通知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的12件,与2016全年不予备案4件相比,纠错数量上升三倍;材料不全退回补正的12件。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政府职能转变、法制统一、依法行政不断推进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我市共开展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涉及、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涉及影响和阻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四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努力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从“部门单一智慧”到“群策群力”不断转变。

1. 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柳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已完成起草工作,开展公职律师的调查摸底和鼓励动员工作,引导协调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公职律师办公室,发展公职律师。我市行政机关目前成立有市国税局公职律师办、市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和工商局公职律师办3家公职律师办,共发展了10名公职律师。开展法律进校园 、进村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市共43家律师事务所的435名律师担任了408个村法律顾问。

2.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作用。我市各部门均已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须经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上报市人民政府进行决策的事项,也须先进行部门合法性审查。

3. 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保证决策执行,提高决策纠错效果。我市选取了《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作为重大决策后评估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的模式,公开公平公正的选取第三方评估机构,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独立开展决策后评估。第三方机构得出评估结果为:《规划》这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合法合规、内容科学可行,建议决策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决策确定的方向稳步推进实施。该评估结果市人民政府进行运用,作出了继续执行的决定。我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市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效果进行了追踪,对决策合法性进行了检验,也同时为全区全面铺开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摸索经验。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从“随意执法”到“按规矩办事”的不断转变。

1. 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启动文化执法制度改革深化工作,理顺执法体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在2016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基础上,将市住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全部执法权移交给市城管执法局,原市住建委已下放至各城区住建局的行政处罚权同时移交;市公交局在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于1月20日正式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完成城管执法权限、人员、力量的三统一。启动我市文化综合执法的深化改革工作,文化新闻出版局起草了《柳州市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已完成了征求意见。

2. 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案件公示。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行政执法外部监督,如市工商局、文化新闻出版局等执法部门,在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广西企业基础信息及信用交换平台等渠道公开执法结果,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公示网吧黑名单,确保行政执法得到各个层面的监督。

3. 开展建立行政裁量权制度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为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行为,减少执法机关执法的“随意性”,体现执法的“公平性” “公正性”,我市开展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工作,《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于5月26日正式印发,要求全市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对各自具有的可裁量行政权力进行细化,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对行政裁量权制度作了部署。10月18日,针对自由裁量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法制办还制定了自由裁量权制度的范本,印发给全市各部门参考,以确保部门制度的内容完备,行政裁量权制度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4.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我市工商、食品药品、质监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市场领域执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市工商局通过投诉、举报等案源渠道,查处无照经营案329起,商标类案件42起,广告类72起,产品质量类64起,不正当竞争案36起,罚没款541.69万元。在“双随机”执法方面,我市相关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 ,以随机抽查为手段,开展综合执法,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督。

开展文化市场领域重点执法活动。今年相继部署开展了文化市场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整治等17个专项行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3453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3527家次,受理举报103件,办结案件131起,行政警告87家,罚款36家次,罚款11.36万元。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0000余张,没收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980余面,促进了我市文化市场健康稳定繁荣发展。我市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刘川华副局长荣获国家版权局奖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三等奖。

开展人防执法活动。推行人防“执法前置”,实行人性化执法,能当场指出违法行为的立即向当事人告知,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坚持“以管代罚”原则,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跟踪,争取信任,赢得理解。今年完成执法检查90多次,检查28个项目,办理项目审批370多件,办结率100%。

加大国土执法监察力度。共开展土地、地矿执法巡查4587次,发现新增国土资源违法行为547件,全市查处土地违法105件,涉及土地面积31公顷,结案46件,涉及土地面积19公顷,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4起,结案12件,没收矿产品16万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动,共开展矿山打非行动17次,取缔非法采矿点17个,扣除机械27台。

加大环境行政处罚力度,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全成共结案行政处罚案件49起,罚款463.47万元,其中移送公交机关涉嫌环境法案犯罪案件1起,查办限制生产案件11起。全年处理通过来信来访、微信平台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环境投诉815起,处理率100%。

开展水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法检查。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5176个,其中生产企业221家,经营企业1098家,养殖企业2364家,屠宰企业402家,出动人员5929人次,车辆2171辆,立案查处82件,罚没金额6.73万元。与各类管理相对人签订承诺书3116份,规划养殖场备案505个。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复议案件从“高门槛立案”到“手续简化”不断转变。

1.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基础性作用。指导成立柳州市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宽了我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进校园活动,指导柳州市第六中学建立人民调解室。进一步推进湘桂黔省际边界人民调解“五联”合作,开展省际边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座谈会,有效促进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98%,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团对我市人民调解亮点创新工作进行集中采访,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作出了极大的肯定。

2. 通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为老百姓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于不同类型案件均做到严格审查、依法受理,热情耐心接待来访群众,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高效。截至2017年12月19日,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申请185件,全部予以受理。经审理,维持77件,撤销18件,确认违法19件,驳回复议申请6件,经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而终止47件,以行政复议调解书结案1件,待结17件,期限内结案率100%。

3. 在全区率先启动行政复议相对集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12月11日,柳州市政府经集体讨论决定,启动柳州市行政复议相对集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是柳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改革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思路的又一重要举措。行政复议相对集中体制改革能有效解决现行体制下复议职能分散于各个层级政府和工作部门,造成行政复议机关分散、人员分配不平衡且队伍建设困难的问题,通过将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管辖权收归本级政府统一行使,实现复议管辖权的有效集中与合理分配,最大程度地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量,便民利民。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从“官本位”到“民本位”不断升华。

1. 落实工作机制,规范应诉行为。严格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规范行政应诉办理程序,按照“谁承办、谁应诉”的原则,明确行政应诉主体,落实行政应诉责任,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截至2017年12月19日,共发生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85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1件。

2.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我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对出庭应诉工作进行具体量化,提高“量”的水平,并要求拟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应当参与研究应诉预案,提高出庭应诉“质”的水平。2017年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件,市直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3件,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27件,市直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是去年的三倍。2017年8月22日、9月1日、9月8日、11月8日,副市长张建国、安卫、郝兴国、柴志远分别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彰显我市法治政府形象。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典型做法,从“唱独角戏”到“部门合唱”不断转变。

1. 通过借助多方渠道,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主要是以“广西政府法制网”“柳州电视台”“法治柳州”专栏等为主阵地,同时以中国柳州主页“柳州法治视野”“龙城普法”等互联网+的法治宣传途径,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为全民普法添砖加瓦;同时积极利用人民网权威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今年以来,市法制办供稿的《建设法治政府 柳州连续两年在全区评比中名列第一名》《广西柳州:让老百姓少跑腿又获得有效的权利救济》等多篇稿件信息得到了人民网的刊发,向更广泛的社会群体传递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态度。

2. 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关注广泛度。9月6日至9月7日,我市与人民网广西频道合作,开展“富民强桂的柳州法治政府”大型视频直播宣传采访活动,对我市市委、市政府、市政府直属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现场视频采访,并配合图文直播、市领导在线问答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实绩等相关内容,实时在线关注人数突破23万人次,拉近了我市领导与普通百姓的距离,增强了百姓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关注的兴趣。

3. 将科技引入普法。我市在全区率先将法律机器人接入龙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市民通过公众号即可用语音在线向法律机器人咨询法律问题,极大地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化、专业化和高效化,降低法治宣传教育成本,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执法人员学习意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不断转变。

我市历来重视法治学习,秉持“以学习谋发展”“用学习以提高”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7月28日,市委组织部、依法治市办、法学会联合邀请了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以题为《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法治教育,各县区设分会场开展学习活动。6月5日和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还分别邀请了自治区法制办范小辉副主任、广西大学龙晟教授对柳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进行法治专题讲座。同时,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全市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学习培训工作:市委党校在开展中青班等各类学习培训班学习内容中加大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开展全员大轮训工作,通过对全局1300多人进行集中培训,大力提高执法骨干的政治思想素质,熟练掌握实施行政处罚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技能;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岗位练兵培训班” ,提高办案能力; 环保局以“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学习培训;工商局、工信委注重法律知识更新及解读,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全市各类人员培训全年培训20000人次以上,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让党政主要负责人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后,我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的事业和工作中,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6月5日,自治区法制办范小辉副主任在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上,向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列席的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对《规定》进行了深入的解读指导。市长吴炜在学习后谈到,通过学习《规定》,对自己所担负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有了更清晰、更深层次的认识,鞭策自己要更好的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吴炜强调,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和参加学习的各位同志,要把法治思维转化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为自觉,更加积极主动的把法治思想贯穿到各领域、各环节。

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掀起的新高潮:10月9日,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上,市长吴炜代表柳州市人民政府作了经验交流发言,陈武主席对柳州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10月20日,我市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自治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陈武主席的讲话精神进行了传达,部署了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长吴炜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全市各相关部委办局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参加会议,积极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角色定位。

开展柳州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

柳州仲裁委依据国务院法制办下发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恢复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经过仔细研究,精心组织,目前各项前期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相继确定了新一届柳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名单;确定了新一届柳州仲裁委员会拟聘任仲裁员名单;确定了新一届柳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名单;拟定了仲裁规则修改初稿;委托审计机构对上一届仲裁委员会财务进行审计。待上报自治区法制办并得到国务院法制办批复后即正式开展换届工作。

二、存在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部门之间,县区之间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所辖县域水平普遍低于城区水平;城区之间,柳江区的法治政府建设 水平略低于其余四城区。部门之间也呈现高低不齐的水平,执法权限集中的部门、领导重视、法制机构作用发挥得较好的部门,执法程序普遍比较规范。

执法人员数量及素质仍是执法短板。我市执法人员紧缺,主要原因是由于编制所限,全市聘请了大量协助执法人员,但因聘用人员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的政策,无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同时,面对经济、信息化水平高速发展,特别是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等新经济形态的出现,现有的执法人员知识结构、法律素养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适用法律、运用法律水平局限性短板凸显,打击违反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不能充分树立权威。

3. 法制人员力量不足,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任不相适应。《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年》确定了70多项工作任务,方案是2016年10月印发,按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验收工作至2019年开始进行,因此大部分工作任务须在2017-2018年完成,而我市法制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的问题,人、事矛盾日渐凸显,法制机构所承担任务不相匹配,导致法治政府建设主业定位缺失、无法回归法治建设主业工作。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攻坚年,我市将围绕国家、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努力奋斗,力争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文件部署,2018年我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行政复议相对集中制度改革;

二是健全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平安柳州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

五是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六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作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七是按自治区政府的部署,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试点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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