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
为加快龙滚侨乡小镇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实施万让2017-60-2、2017-60-3号二个地块土地征收收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及用途
龙滚侨乡小镇项目,用途为商服用地。
二、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
龙滚镇海榆东线公路和龙凤路交接处西北侧、龙滚河南岸地段。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的权属单位和面积
征收龙滚镇凤园村委会加迈园村民小组和端熙村委会岭支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13.58亩。
四、凡对上述范围内有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主张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龙滚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主张。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地范围内突击抢种的树木、青苗,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给予补偿。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