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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坝镇委员会关于开办“农民夜校”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12-08 00:00:00  来源:沐川县舟坝镇人民政府  作者:

中共舟坝镇委员会

关于开办“农民夜校”的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农委办《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办“农民夜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办“农民夜校”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1月底前,在全镇15个村建立“农民夜校”,达到行政村“农民夜校”覆盖率100%。每所“农民夜校”达到“八有标准”,即有场地、有标识、有人员、有设备、有师资、有教材、有制度、有活动。其中,3个省定贫困村在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其余12个非省定贫困村夜校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开班授课。

二、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抓紧实施。兴办“农民夜校”是省上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提升农村群众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是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途径,请各村“两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精心制定建设方案,做好夜校教学场地协调、站点设施改造、标识标牌和活动设备落实等基础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统筹推进,整合资源。统筹整合村级公共阵地、学校、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站点等场地资源,注重发挥“天府先锋”全媒体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作用,灵活设置教学点位,尽可能利用现有资产资源,达到“八有”标准,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拓展方式,确保实效。注重发挥“天府先锋”全媒体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乐山党员教育“智慧平台”的重要作用,利用QQ群、微信群等形式开办“网上夜校”“掌上夜校”,推动“农民夜校”延伸到户、覆盖到人,形成以实体为主、网络为辅的教育教学模式,努力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让群众通过参加“农民夜校”学习,实现劳动就业,增加家庭收入。

三、具体任务

加强阵地规范建设。科学设置“农民夜校”教学点位,确保每所夜校都有一个不少于90平方米的教学活动场地、一套运转正常的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设备、一套满足正常教学活动需要的教学用具、一批开展文体活动必需的设施装备。要在明显位置悬挂标识标牌,标识标牌按照65cm*35cm规格制作不锈钢牌,内容为“沐川县舟坝镇××村农民夜校”,由镇党委统一制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农民夜校”办学以村级党组织为主体,村党支部书记任校长,可从大学生村官、村级后备干部、优秀党员中至少确定1名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群众信服的人员负责夜校日常工作。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农民夜校专兼职教师主要从联系单位领导干部、镇领导干部、镇农技员、村“两委”干部、学校教师、乡村医生、致富带头人等人员中择优聘请,镇党委加强对各村师资力量的统筹调度,既注重发挥本土人才优势“就地取才”,又可争取县委党校、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支持,组织师资力量送教下基层,确保每个夜校至少有6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教师。

加强教学内容优化。坚持“供需”结合原则,在开设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农技卫生、文明礼仪等公共科目基础上,结合农村群众需求,开设特色种养、经营管理、防灾减灾、文化艺体等常规科目,因地制宜开设本地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电商营销等特色科目培训,尽可能开设党员群众喜闻乐见、能学适用的课程,增强“农民夜校”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加强日常规范管理。每年年初,各村要根据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制定全年教学计划,经镇党委审核备案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建立教学信息预告制度,每月月初,将当月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和开课时间等信息张贴在村务公开栏,方便群众按时参与学习。建立培训学时管理制度,平均每月开展集中学习2至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痕迹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每年全覆盖教育教学任务。

四、组织保障

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成投运。镇党委成立“农民夜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务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干事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务书记、组织委员和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

加强考核监督,确保持续发展。把“农民夜校”建设管理纳入对各村党建目标考核重点内容,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加强对各村“农民夜校”建设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时整改,确保“农民夜校”作用的正常发挥。

中共舟坝镇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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