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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1-25 00:00:00  来源:省政府办  作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建设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

实施意见

川办函〔2017〕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打造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和国际创新创业中心,率先实现转型升级,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高标准建设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重要意义。国务院批复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西部大开发作出的战略决策,是我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增强转型发展动力的战略支撑,对于发挥我省科教资源优势、汇聚大众创新创业伟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具有重大意义;对于解决提升我省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催生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对于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促进四川跨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建设示范区的重大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各方资源,汇集各方力量,大力推进示范区建设。成都市政府要认真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切实担负起示范区建设各项责任,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创新,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和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加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衔接成德绵地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重大部署,对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着力加强顶层设计,高起点、高标准建成创新发展的新引擎,重点构建富有活力的新型产业体系,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力争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样板区和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为西部乃至全国高新区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成国际创新创业中心基本框架体系,实现总产值10000亿元,聚集科技企业10000家,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0000人,发明专利授权达到11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00件,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00项,配合和协助主管部门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1000项,形成发展强劲、机制健全、环境友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形成价值高端、业态多元、主体活跃的产业体系,形成面向全球、聚合发展的开放合作新格局,形成高效灵活、服务优质的体制机制。到2025年,实现总产值15000亿元,形成3—5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成为西部地区创业发展最为活跃、创新生态最为优越、产业发展最具活力、体制机制持续优化的创新高地,全面建成国际创新创业中心。

二、聚焦创新创业,建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

(四)实施创业天府引领工程。探索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营运管理新模式,加快建设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众创空间,打造创业天府旗舰。支持示范区开展科技金融创新,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众筹平台,落实国家支持天使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国资创投管理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创新。大力汇聚创业金融资源,支持示范区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发展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大力培育科技服务机构集群化发展,集聚新型创业孵化、技术转移、培训辅导等创业服务机构,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优质服务。大力推进“创业天府·菁蓉汇”高新创业论坛、创业故事汇、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打造“创业高新”品牌。

(五)实施创新蓉城示范工程。瞄准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目标,用好示范区“先行先试”金字招牌,大胆创新突破。统筹用好用足各类资金,加大力度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示范区内企业与在川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支持示范区和高校院所建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园区,打造环高校知识经济圈和成果转化基地。汇聚整合在蓉高校院所科研设备,健全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激励机制,引导各类科技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建设并提升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的服务功能,打造辐射全球的技术转移交易网络。支持建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

(六)实施创智高新先导工程。把培养和引进人才资源作为突破口,努力使示范区成为引才聚才、优才留才的“洼地”。示范区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建立众创空间等形式,加强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重点推动年轻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等各类人才到示范区创业。建立健全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建立科技人员的利益激励、权益分配机制。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政策,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为人才创新创业免除后顾之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潜力活力。支持示范区与在蓉高校建设创业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探索实施创业学分制,鼓励大学生创业。

(七)实施创新主体培育工程。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积极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培育自主品牌,创新产业组织模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采取委托研发、技术许可、技术转让、技术入股以及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形成“铺天盖地”发展格局;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具有规模优势、创新潜力和发展后劲的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形成“顶天立地”的发展态势。

三、突出新兴产业,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区

(八)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深入对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发展战略,瞄准“高端化、智能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方向,着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优势地位,加快落实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五大新兴先导性服务业产业规划,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延伸服务链,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的产业集群,将高端装备、生物、金融业等培育成千亿元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一批有科技含量的中小微企业,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

(九)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巩固发展移动互联网与数字服务产业,培育发展大数据,推广O2O电子商务服务。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培育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机制和新模式,加快文化创意、研发外包、健康管理等新业态发展,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培育发展3D打印、开源硬件等社会化生产,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可穿戴设备等云制造业态。培育发展独立的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生物分析测试服务、基因检测技术转化和应用、第三方集成电路设计、电子通信测试和移动互联网检测等服务业态。

(十)大力发展新经济生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完善产业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集群向产业生态升级。推动电子核心基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产业的深度融合。制定平台经济发展规划,打造若干平台经济集聚区,支持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资源。积极发展社会化、市场化产业促进机构,加快建设产业社区、在线产业集群等新型产业组织,优化提升产业服务环境。

四、推动全域协作,建成开放创新示范区

(十一)推进“一区多园”发展。做好示范区“一区多园”空间布局与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依托成都高新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国际生物城、国际空港产业新城和成都科学城、菁蓉镇,深入推进“一区四园一城一镇”建设。鼓励园区协同联动,支持政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实现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带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十二)联动西部地区协调发展。实施“并肩行动”计划,通过异地孵化、飞地经济、园区管理模式输出等方式,强化与周边区域互动合作、共建园区,大力促进省内创新区域优势互补。加强与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密集的绵阳科技城、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等合作,有效链接成德绵乐高新技术经济带,促进区域间科技成果转移和产业化。推动省际跨区域合作,深度联动成渝经济区,培育成资内渝、成遂南渝等链接双核的新兴产业带。加强与云南、贵州、陕西、西藏等省(自治区)在资源开发与跨区域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创新发展。

(十三)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全面加强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联动发展,加快建设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积极推动中韩合作,高水平规划建设中韩创新创业园。积极推动建设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加快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推动示范区与硅谷、索菲亚、特拉维夫、班加罗尔、新竹等全球创新高地战略合作,实现世界级的创业团队、资本、技术双向流动。支持示范区探索跨境创新链、跨境产业链合作,争取与国际知名研发组织合作设立跨境协同创新共同体,共建跨境孵化器、海外科技园以及跨国技术转移平台、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和技术并购平台。打造示范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加强中欧企业在跨境资本、跨国技术转移与交易领域的合作,发展对欧服务贸易,抢占丝绸之路经济带制高点。

五、全面深化改革,建成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

(十四)探索政策先行先试。落实好向全国推广的中关村10条先行先试政策,实施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技术入股、技术分红等制度,推进创新劳动同个人利益收入紧密对接。积极探索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军民深度融合创新通道的先行先试举措。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在科技成果所有权、科研经费加计扣除、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股权激励改革、按国家部署优化税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涉及投资、创新创业、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行政审批清理力度。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建立有利于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的绿卡制度。

(十五)推进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支持示范区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创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激励机制,探索多种形式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活力。改革政府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方式,采取前资助、后补助、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示范区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积极推动土地、动能等生产要素资源向新产业、新业态倾斜,促进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六、强化工作保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十六)建立工作机制。成都市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集中各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抓紧出台工作方案,及时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确保示范区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十七)加大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财政体制创新、财政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示范区创新管理体制,出台《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设立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资金,加大对示范区创新载体、技术平台等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十八)创新考核评价制度。对示范区实施重大创新工程和项目,建立试错容错纠错机制。支持示范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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