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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遍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1-04 00:00:00  来源:  作者:

六府办发〔20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特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单位,区属及驻境省、市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枝特区“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遍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特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枝特区“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

专项行动农村危房改造遍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办发电〔2016〕68号)、《中共贵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纪办发〔2016〕14号)、《中共六盘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纪办〔2016〕60号)、《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16〕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深入了解掌握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改造户100%符合政策规定、房屋改造100%达到要求,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地落实。严肃查处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六枝特区“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特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特区政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乡(镇、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指导、督促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及乡(镇、社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遍访工作相关事宜;协调处理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遍访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办”),由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区长兼任专项行动办主任、特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任专项行动办副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专项行动办常务副主任。专项行动办具体负责认真执行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危房改造遍访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的日常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各乡(镇、社区)要把农村危房改造遍访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遍访工作的领导。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六枝特区“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遍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行文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各乡(镇、社区)并督促组织实施。

各乡(镇、社区)是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和遍访工作的主体,负责遍访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特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遍访专项工作的日常业务督促、检查、指导,同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为农村危房改造遍访工作提供技术业务支持、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加强业务指导。

三、遍访的主要内容

(一)享受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的危房中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统计在册危房户。

3.属于农村贫困户、困难户中任意一种类型。

4.属于一级(目测整栋房屋危险)、二级(目测房屋存在危险构件)、三级(目测房屋存在危险点)中任意一种类型且仅有此处住房,没有其他安全房屋。

(二)不能享受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户主一方或双方属于居民户口的;

4.对于原属农村户口,但现已转为城镇户口(农转非)的,不应再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范畴,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可纳入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5.户主一方或双方已经享受过危改等政府补助资金的;

6.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相关标准的农户不能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畴。

(三)房屋改造是否达到要求

1.危险构件或危险点是否已全部排除,房屋从危险房屋改造后成为安全房屋。

2.重建户老危房是否已拆除。

(四)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重点是乡村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违规占有危改补助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原则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划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能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

(二)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现突出问题,查找共性问题。问题要具体精准,指出具体事、具体人。

(三)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四)强化倒查追责。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究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及人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运用,梳理制度漏洞,提出整改工作意见,督促项目乡(镇、社区)限期整改落实。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6日。

(一)动员准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

1.着力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社区)要认真学习全省、全市“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六枝特区“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遍访动员部署会,为农村危房改造遍访行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

2.认真排查梳理信访件。对危房改造信访件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台账。

(二)遍访走访及督查督办阶段(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0日)

各乡(镇、社区)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认真搞好2016年每一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的遍访工作。完成附件1、2、3、4表格填写,于1月20日前将遍访的纸质表格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专项行动办,同时发送电子文档(28929532025@qq.ocm)。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7年1月21日至3月6日)

1.抓好问题整改。对遍访、走访、督办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乡(镇、社区)核查、整改、处理,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督促建章立制。

2.做好工作总结。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2017年3月6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办。

四、保障措施

(一)从严从实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工作时间,确保专项行动做到“三个100%”,即遍访过程中的信访件100%核实,信访人反映的问题100%核实,危房改造户100%必访。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对“三个100%”实行“谁核实谁走访谁签字”,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工作留痕,作为责任倒查依据,倒逼责任落实。

(二)从严从实强化工作措施

1.用好“三见”方法。通过见人、见房屋、见资金,做好遍访并建好遍访台账,精准梳理发现的问题,提高走访实效性。

2.加强协调配合。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明确专项工作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于1月3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办。

3.强化工作调度。专项行动实行一周一调度,每周五9﹕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专项行动办。

4.做好工作统筹。要将此次行动与深入落实“四要五严禁”结合起来。对“四要五严禁”在2016年危改工作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积极探索村(居)干部本人及近亲属享受危改补助情况。在进行走访、督办的同时,各乡(镇、社区)对专项监察工作中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零”问题的村,认真开展“回头看”,着力查找工作不严谨、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各乡(镇、社区)要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每一阶段形成小结材料报专项行动办,专项行动办汇总后报特区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三)从严从实保障走访实效

1.突出工作重点。重点排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房屋改造是否达到要求。重点整治乡村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违规占有危改补助资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督办遍访中发现的群访中反映涉及违纪等有关问题。重点督促乡(镇、社区)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举措,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眼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大多数。对发现的问题,主动督促整改。尤其是对信访件排查、核查不认真,遍访、走访不细致,导致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未报告的,实行责任上追一级,严肃追究责任。

3.规范健全工作台账。本次走访行动要建立台账,对走访村、走访农户的情况、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信访件督办情况等要详细记录,实行台账式管理,坚决防止“数字走访”、“数字台账”,对弄虚作假的严肃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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