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以节能环保低碳为主导的新型建筑建材业,是省委、省政府重点打造的转型发展五大新兴产业之一,是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建筑工业化与住宅产业化等融合发展的产业。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切实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培育重要支柱产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到2017年,全省新型建筑建材业完成总产值1200亿元以上,完成增加值400亿元以上。建成10—20个以新型建材业为主导的产业基地,打造10个新型建筑建材业示范基地,力争培育1—2个百亿级石材产业园区,重点扶持100个新型建筑建材业骨干企业。每个市(州)明确1—2个建筑工业化发展示范县、1—2个建筑工业化示范园区、2个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
到2020年,全省新型建筑建材业总产值达2200亿元以上,完成增加值600亿元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5%以上。基本建立健全与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新型建筑建材基地建设和产品应用。支持新型建筑业企业和新型建材业企业合并、兼并、重组发展,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形成新型建筑业和新型建材业融合发展新格局。规划建设10—20个以新型建筑建材业为主导的产业基地,引导新型建筑建材业集聚发展。在开阳、息烽、瓮安、福泉等地建设综合利用磷渣、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新型建筑建材基地。在贵阳、遵义、安顺等地建设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建筑废渣石、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的新型建筑建材基地。在盘县、水城、毕节等地建设综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新型建筑建材基地。在遵义、铜仁、黔东南等竹木资源较丰富地区培育发展竹塑、木塑复合材料、竹集层材、竹木纤维板、工厂模块化木结构房屋等新型建材产品基地。在贵阳、遵义、安顺、铜仁、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石材资源较丰富地区建设石材产业园区。支持铜仁研发综合利用电解锰渣等工业废弃物新型建筑建材。支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生产、科研等单位建立产业联盟。加强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企业互动,促进新型建材产品在新型建筑业领域应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建筑构件生产企业,推进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结构件、建筑墙体、屋面系统材料、新型透水材料和产品,以及节能门窗、型材、整体厨房、整体卫生间产品和建筑部品等新型建材产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应用,实现设计、施工与新型建材产品融合,以及设计、施工全过程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等单位在建筑设计、施工中要优先采用新型建材产品。(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排名第一的省直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和推进新技术应用。推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发展。建立装配式建筑的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管理制度,实现工程设计标准化、构件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建立健全新型建筑建材业技术标准体系。围绕建筑设计标准化、预制构件和建筑部品制作工业化、施工安装机械化、建筑成品验收规范化等关键环节,形成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需要的标准规范体系、建造安装体系和建设管理体系。完善新型建材应用标准、图集、施工安装规程,装配式建筑拆分、审图、验收等规程,研究建立反映贵州特色、符合工程建设需求的地方标准体系,加快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研发单位与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等相关工作。加快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标准及规范,在此基础上开展有关装配式工程定额和绿色建筑工程定额编制工作。大力发展“新型建筑建材业+互联网”发展新模式,将大数据与“互联网+”的理念渗透到新型建筑建材业全生命周期。建立涵盖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全过程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快关键信息化标准编制,促进行业信息共享。推进建筑建材业企业管理与核心业务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设计、建造、工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促进行业管理的技术进步。(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示范带动工程,加快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实施试点示范。根据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税收贡献、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评选100个新型建筑建材业骨干企业,实施动态管理。积极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支持骨干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整合发展资源,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新、特、优”方向转型,努力培育一批行业“单项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开展新型建筑建材工业化试点示范城市、园区、项目和绿色施工等试点示范建设。以住宅产业化基地和木结构、构配件及部品等为切入点,建设一批工业化示范园区。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切入点,选择城镇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项目作为推动建筑工业化的重点示范项目。以木制建筑工业化为切入点,选择美丽乡村、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作为推动木制建筑工业化的重点示范项目。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节时和环境保护,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施工”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示范性强”的原则,制定新型建筑建材业示范项目选择程序及标准、技术导则和动态管理措施。注重培育行业品牌,组织评选新型建筑建材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以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把培育名牌与培植支柱产业、大企业集团结合起来,提高全省行业名牌产品数量和规模,增强品牌示范作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国税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实施改革促进工程,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现有许可制度,能放则放,能快则快,扩大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范围,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新型建筑建材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按照“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将信用评价成果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工程担保、保险制度,完善工程风险化解转移机制,完善企业管理创新机制。全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保证金,全面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支持我省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主要消费市场。引进全国知名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来黔落户,组织省内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参加各类展销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和产品“走出去”,推动新型建材对外贸易发展。(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绿色导向工程,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化利用。探索新型建筑节能模式,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分地区、分阶段逐步提高省内各市(州)、贵安新区的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长效工作机制,将旧城功能优化提升改造与节能改造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与民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落实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和标识管理,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鼓励和支持新型建材生产重点企业和项目进入全省“千企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水泥行业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建设及电机高压变频改造、平板玻璃行业余热发电、加气混凝土生产企业燃煤锅炉淘汰更新,以及废水循环利用、脱硫脱硝、高效收尘等节能环保技术改造等。优化布局并支持建筑垃圾和工业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标准引领。制定《贵州省“十三五”新型建筑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新型建材业发展规划》、《贵州省“十三五”石材产业发展规划》和《贵州省“十三五”石材资源地质勘察规划》等规划。健全新型建筑建材业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规划和标准指导,依托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评价、用地审批、登记注册、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等程序,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做好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联动协调,对列入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指标,优先在城乡总体规划中落实用地布局。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直接安排下达年度计划指标,各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统筹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点供”。对建筑工业化项目,鼓励各地在项目建设成本、土地出让条件、专项贷款等方面给予建设单位政策优惠。支持企业以矿山资源、荒料、产品、订单等进行动产或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商标质押,申请银行贷款。鼓励具备条件的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推荐新型建筑建材业项目列入国家开发银行基本建设政策性投资项目,争取享受政策性贷款支持。(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贵州监管局、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研发设计创新支撑体系,推进技术创新联盟创建,建立各类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进政产学研企合作,促进工业设计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加快发展从非金属矿地质勘察、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到工程总承包的工程建设服务产业链。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投融资、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能效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开展房屋节能指标现场检测,实行设计、施工、成品检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劣质建材产品,规范新型建筑建材市场秩序。积极推进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预拌砂浆。(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省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工作,研究解决我省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其他有关部门)
(二)加强协调服务。做大做强我省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支持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支持建筑业企业建立新型建筑建材业生产基地,支持建材业企业向新型建筑建材业产业链发展。深入开展工业“百千万”工程、“双服务”活动和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组成工作组深入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帮助协调解决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依法简化新型建材业企业采矿、探矿、土(林)地、取水许可等权证办理程序,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完善全省新型建筑建材业统计监测体系,提高统计监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加强对新型建筑建材业的调查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依托贵州省产业监测平台,做好重点新型建筑建材业企业生产数据调度工作,实现动态监控,适时开展工作评估。(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或配套政策,明确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建材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