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府办发〔2016〕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盘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届政府2016年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9日
盘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决胜扶贫、全面实现小康,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9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4〕30号)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盘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盘县2015年村集体经济积累近1亿元,所有行政村全面实现“脱壳”。但集体经济积累多的主要集中在少数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以及区位明显、交通便利村,主要来源于征地拆迁、工程提留等方面;多数区位优势不明显的边远、贫困村集体经济积累薄弱,存在发展形式单一、结构粗放、积累少、发展不平衡等现象。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精准脱贫、资产收益扶贫的能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三、目标任务坚持“以县为主、分级负责,市场导向、因地制宜,集体所有、村为主导”的原则。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有效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以“三变”加“三合”为载体,推行联村联企、跨区域空间党工委建设模式,以企带村、以优带劣、以强带弱、以大带小,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入股实体经济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按照“竞争立项、试点先行、整合资金、稳步实施、逐步壮大”的原则,2016年先确定40个以上村作为试点发展。“十三五”时期,力争全县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0万元以上,并培育100个以上村集体经济积累达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培育20个村集体经济积累达500万元以上的富裕村。其中,全县土地参与入股产业项目发展村集体经济不少于25%的行政村。四、创新村集体经济实现方式(一)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愿、公平公开、发展农村经济综合体的要求,依托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开展,以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龙头企业与村级组织利益连接机制,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通过行政村参股美丽乡村产业发展的模式,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以此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二)发展村级主导产业。立足各村资源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进企业落户、资本投资、项目开发,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性调整,以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通过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大力培育核桃、刺梨、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烤烟、软籽石榴、茶叶、草地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种植、养殖专业村和集旅游休闲、观光农业、设施农业等为主的旅游休闲专业村。鼓励、引导村级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人结合扶贫开发,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三)走资源开发之路。结合乡情、村情实际,充分利用村域内土地、矿产、山林、水、电、旅游等自然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乡村旅游等产业。村集体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吸引资金,以村企联建或独自开发的形式,创办村级经济组织。充分利用绿色资源、旅游资源、人文资源组织发展农家乐、度假村、生态观光农业和旅游商品开发等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发展股份合作与服务创收。充分利用村级已形成的资产和现有资源,以资产资源引资、入股,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与投资人合作经营、集体独资和联合开发,创新“国家扶持、集体领办、按股分红”的发展模式,不断开辟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增收渠道。以农民合作组织为主体,设立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劳务公司、加工企业、收购公司等,在产业链上建党组织,采取“党组织+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等的形式,提供技术指导、维修管护、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劳务等服务,以有偿服务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对本地可用资源较少的村,可通过异地置业、入股经营等方式,增加村集体的投资收入。(五)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利用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和闲置资产,科学创建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电商平台,发挥公司和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户抱团发展,加快农特产品等与城乡市场有效对接,打造为民服务的有效平台。推介特色旅游和文化等项目,在为民服务中为村级组织创造一定的积累。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实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五、方法步骤1.调查研究,找准路子。各乡(镇、街道)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表格统计等多种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逐村调研,详细了解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全面总结发展较好村的经验做法,全面摸清各村“家底”,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解决加快发展的对策路子。要根据调研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确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将各村规划、项目及时报县财政局备案。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要求,分步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一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结合乡情、村情、民情,坚持因地制宜,逐村开展可行性论证,鼓励引导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按照每村不低于100万元的财政补助,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整体实施方案和分村的实施方案,每年在3月前上报不少于2个村的实施方案,通过竞争立项、专家评审等形式确定试点村。二要细化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阶段、每一个项目都有人负责把关。三要抓紧申报项目,坚持分类指导,对有项目、发展好的村,要实行领导联村,突出提档升级,加强规范管理;对无项目的村,要实行领导包村,帮助找路子、跑项目、抓发展。四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督办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展项目能够顺利推进。3.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围绕“中央和省级资金引导,县级预算安排或整合资金为补充”的工作思路,以补助资金引导、县级预算为补充,积极整合扶贫、农业产业发展等涉农资金,加大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力度。4.总结验收,完善机制。要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培植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整体推进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要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民主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行机制。要大力宣传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好思路、好项目、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六、资金安排的方向及拨付在坚持“资金可回笼、投项可赢利、发展可持续、风险可防范、经验可推广”的原则下,根据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的实施方案,对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资金,以村集体专业合作社为平台,项目作支撑,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市场化动作模式,助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将村集体经济资金入股到县农林投、县旅文投等平台公司,采取固定分红或固定加增长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各平台公司通过再融资用于整乡推进各乡(镇、街道)发展相关产业。二是将村集体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铺面或富余棚户区改造铺面,采取自主经营或租赁、合作的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积累。三是将村集体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金融业等实体经济股权,通过分红或收益增加村集体经济。四是采取直接或间接投入产业等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资金由县级财政拨入试点乡(镇、街道)村级“村财乡代管村用”账户。试点乡(镇、街道)根据入股合同协议或约定的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研究后,报乡(镇、街道)政府审核批准,通过财政部门将资金由村账乡管账户划拨到相关承接主体账户。七、约束机制和股金退出用于入股的村集体资金(财政资金)采取签订合同协议的方式进行约束,合同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入股资金的数额及性质、各方权利义务、股比、分红时间、支付方式等。合同协议需经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村集体应制订分红资金二次分配方案,实现贫困农户分享全覆盖。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村集体有权收回入股财政资金:(一)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二)投资进度缓慢,或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三)连续出现经营亏损,无法确保项目农户、贫困户和村集体利益;(四)富裕后;(五)其他约定需退出的情形。股金退出时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方式或其他协商方式退出。收回的财政资金,直接划入乡镇财政“村财乡代管村用”账户管理,由村集体重新选择合作对象,按规定的入股程序办理。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指导、实施和督办全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乡(镇、街道)一把手要任组长亲自抓,组织委员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县、乡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联系领导经常深入到挂点村,帮助找准路子,帮助解决问题,帮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各部门要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履行职责,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县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分类指导建好村级班子。县农业局要注重发挥部门作用,整合部门资源,凝聚农口力量,做好土地确权颁证、农村“三资”清理、“两权”抵押贷款等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为村级产业和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县财政局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整合各级投入到县的涉农资金,并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采取适当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并严格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考核,加资金监管。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大政策争取力度,详细制定规划,严格监督实施,切实抓好国土整治工作。县林业局要加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林业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兴林强村富民政策。县三变办负责指导、规范试点村的三变模式。县扶贫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等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将项目资金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倾斜,并吸引带动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各金融部门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决胜贫困作为金融扶贫的重点,放宽准入范围,创新信用模式,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多元化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3.强基固本,建强组织。要全面推行“三三制”模式,建立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位一体”的组织构架,推行由党组织会议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村民委员会理事为核心的“三会治事”运行机制,实行以“干群联动、工农联建、城乡联创”为保障的“三联共建”推进措施。试行建立跨区域、跨空间联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村集体经济试点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村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要抓好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和村级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努力打造为民服务的新平台,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4.严格考评,强化督办。县委、县政府将把各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每年度对各乡(镇、街道)实绩考核、基层党建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严格奖惩兑现。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进行经常性地跟踪督查,确保取得实效。5.建立机制,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民主监管机制,积极盘活集体存量土地、闲置资产等,规范和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一事一议决定。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决策、监督和管理。建立村级物业资产管理制度,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和项目全部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