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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汇川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6〕228号

时间:2017-01-04 00:00:00  来源:  作者:

汇府办发〔2016〕228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汇川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

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汇川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30日

汇川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

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8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遵府办发〔2016〕1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部署,围绕全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依法全面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通过地方志编纂和开发利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具有历史价值的精神文化产品。

(二)坚持依法修志。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区方志办依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地方志工作,切实加强地方志编纂业务工作。

(三)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和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地情书籍编纂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质量第一。正确处理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坚持存真求实,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书。

(五)坚持修志为用。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努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综合年鉴编辑工作常态化,全面完成区、镇(街道)志编纂出版任务,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提升“志、鉴、库、网、馆”一体化建设水平,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繁荣新局面。

(一)提升综合年鉴编辑出版水平

提升《汇川年鉴》编辑出版质量。在确保一年一鉴的前提下,保持每年12月底前完成编辑出版任务;建立年鉴经费保障机制,将综合年鉴经费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配齐配强年鉴编辑业务人员,确保编辑队伍基本稳定;切实加强编辑出版质量管理,使之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

(二)切实做好乡镇志编纂出版工作

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镇(街道)志编纂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序推进镇(街道)志编纂出版工作。牢固树立志书精品意识,严格实行志稿“三审验收”制度,未经审验合格的志稿一律不得印刷出版;做到镇(街道)志编纂出版“四统一”(即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统一版式、统一风格),确保镇(街道)志编纂出版质量。在确保完成镇(街道)志编纂出版任务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编纂出版部门志、厂志、校志、村志和地情丛书,进一步挖掘、开发、繁荣地方文化。

(三)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

将区地方志馆建设列入“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重点工作,切实做好地方志馆内部装修、设备配置、资料征集、陈列布展、开放利用等各项工作,把地方志馆建设成为全区地情资料收藏、地方史志编研、国情地情展示、爱国主义教育为一体的公益性文化场所。在建好地方志馆的基础上,加强地方志网站、数据库建设,建好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平台;借鉴先进经验,探索最佳途径,加快编辑手段和传输方式现代化,建设好区地方志全文数据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志文献收(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志、鉴、库、馆、网”一体化建设步伐,提高地方志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建设。

(四)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地方志资源开发,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建立重大资料专柜及各类资料专库,实行归档保存、分类管理;对现有图书和资料进行科学分类和编目,方便读志查阅利用;积极开展读志用志活动,促进地方志成果转化,为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服务。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将地方史编写工作纳入地方志工作范围,统一进行规范管理;积极组织力量,有序开展地方史研究和编写工作。广泛收集、抢救整理、点校出版旧志、地方古籍和珍贵史料。

(五)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为第三轮修志做好准备

广泛收(征)集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志书、年鉴、地情丛书;全面收集整理本省、市、县(市、区)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信息资料;重点收集外地汇川籍人士的事迹、业绩、著述等有关信息资料;注重收集汇川区域内家谱、族谱等民族、民间文化资料,不断丰富和完善地方志馆馆藏。建立和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逐步形成常态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现场采访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改革现有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地方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各级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编制到位、经费到位、设施到位、规划到位、工作到位)的地方志工作机制。

(二)法制保障。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贵州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加大地方志法规规章宣传和执行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地方志执法监督检查,依法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地方志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负责制;建立健全志书质量保障机制,坚持志稿“三审验收”制度、印前检查制度、公开出版制度、择优印制制度;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志机构的职能作用。

(四)队伍保障。高度重视区、镇两级地方志机构和队伍建设,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能职责。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与地方志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编制,保障地方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大修志编鉴人员培训力度,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修志编鉴人员能力和水平。建立区级地方志专家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专业人才参与修志编鉴工作;针对人员短缺实际情况,可按规定通过兼职、聘用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五)经费保障。各镇(街)要增加对地方志工作的经费投入,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同人民群众需要和地方志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地方志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委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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