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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汇川区文明城市创建暨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汇府办发〔2016〕193号

时间:2016-10-25 00:00:00  来源:  作者:

汇府办发〔2016〕193号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汇川区文明城市创建暨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派驻机构:

根据《遵义市汇川区文明城市创建暨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魏树旺市长在四届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上讲话》指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责任分解,请各部门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条进行落实。(详见附件)

一、切实落实责任。各镇(街)、各区直部门要按照《遵义市汇川区文明城市创建暨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魏树旺市长在四届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上对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建立工作台账,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清单。

二、全力抓好调度。对《魏树旺市长在四届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上对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表查缺补漏,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大整改力度,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各牵头单位要及时调度,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主要包括推进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存在的困难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分别于2016年10月31日、11月15日、11月30日、12月15日、12月31日前,按程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宦宣杨,联系电话:28682148, 传真:28630195)及区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陈 植,联系电话:28669080,传真:28217358);各责任单位要极配合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牵头单位确定的时间进度、工作标准等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和情况反馈。

三、督查督办到位。各部门贯彻落实《魏树旺市长在四届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上对城市管理工作责任分解表》的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区政府督查室将按照时间节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移交区纪委进行效能问责。各部门要以推进汇川区文明城市创建暨精细化管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打响城市管理乱象歼灭战,确保城市文明形象大提升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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