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168号)和《关岭自治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关府办发〔2016〕87号)文件规定,关岭扶持微型企业评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评审会,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关岭市场监督管理局、关岭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反映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公示期限为3天,从公示之日算起(2016年12月28日至2016年12月30日)。(公示名单附后)
特此公示
关岭自治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办公室电话:0851-3722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