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坡舟水电站水能资源有偿使用权于2014年1月23日通过招投标进行出让,贵州华中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标。
2014年2月20日,贵州华中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关岭自治县水务局签订了《贵州省打邦河坡舟水电站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合同生效期间,贵州华中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在约定年限内未能完成项目建成投产,已经造成违约事实。根据贵州华中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关岭自治县水务局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书及贵州华中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承诺书的相关规定,现我单位依法解除于2014年2月20日与贵州华中龙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贵州省打邦河坡舟水电站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