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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8-04 00:00:00  来源:  作者:

玉府办发〔2016〕109号

贵州玉屏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2016年我县有1179名高三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专科(高职)以上上线1119人,其中:一本上线105人,二本上线316人,专科(高职)上线698人。经我县普通高中学校统计,考取专科(高职)线以上的学生有300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有214名。为认真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现应助尽助的原则,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确保所有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进入大学,特别是确保所有建档立卡户大学新生就学。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解决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的主要渠道,凡考取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都可以申请1000—8000元的助学贷款,读书期间国家财政贴息。2016年我县向国开行申请贷款预算计划学生数为750人。(县教育局牵头)

(二)“雨露计划、圆梦行动”项目。对应届高中毕业考入二本(含)以上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一次性补助每生4000元。对扶贫库中贫困家庭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县扶贫办牵头)

(三)计划生育家庭“率先小康”工程。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考入985工程院校的奖励20000元、211工程院校的奖励15000元、一本院校的奖励10000元、二本院校的奖励8000元、三本院校的奖励5000元、专科院校的奖励3000元。无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皆可申请。(县卫生计生局牵头)

(四)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项目。全县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名额27人,资金为27000元。资助对象为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考入省内的每人资助500元,考入省外的每人资助1000元。(县教育局牵头)

(五)“蒲公英助学行动”助学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考入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及贵州财经大学二本以上贫困家庭的大学新生,部分考取省外同等学历院校成绩优秀的贫困家庭学子也可以申请。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县妇联牵头)

(六)“金秋助学”项目。资助对象对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用于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支出。(县民政局牵头)

(七)“梦圆金秋助学”行动。资助对象为已纳入工会档案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家庭,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和专科)的子女,一次性每人补助4000元,当年考入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的,每人补助2000元;对入学后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暂时在铜仁市内的大学实施试点)。

考取军事院校和免缴学费的师范院校生、定向生、国防生等学生,以及享受了社会其他方面资助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县总工会牵头)

(八)“国酒茅台•国之栋梁”—2016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学生5000元。(团县委牵头)

(九)“习酒•我的大学”大型公益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本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学生3000元。(团县委牵头)

(十)“泛海助学行动”。资助对象为本年考入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普通高校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委统战部牵头)

(十一)其他爱心企业和人个资助,不限定。(县工商联牵头)

二、项目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工作单位严格按照省、市级资助文件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条件及要求。

四、申请印证材料的审核

(一)孤残学生。印证材料:查看孤儿证或残疾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烈士子女。印证材料:查看烈士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建档立卡户。查看建档立卡户扶贫登记卡;

(四)父母缺失劳动能力学生。印证材料:查看残疾证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证明;

(五)单亲家庭、留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印证材料: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证明;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印证材料:查看低保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证明;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印证材料:查看低保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印证材料: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民政部门证明。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落实到位。为确保全县2016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特成立玉屏侗族自治县2016年家庭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指导全县资助工作的开展。县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工作人员具体办理相关资助工作和联络工作。

(二)严格审核程序。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把握受助标准和受助条件,确保让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得到资助。要组织受助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资助表格和表册。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彩票公益金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外,其它社会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部门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资助金筹措渠道,形成合力,共同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确保每位贫困大学新生都能圆梦大学。

(四)完善档案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将今年组织实施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情况和相关资料备份一份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备案。

(五)严格资金管理。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学生领款后,未到高校报到注册的,各牵头单位要负责追回资助金。

(六)加强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对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做好风险防范。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资助风险防范工作,在办理学生资助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学生费用,不允许办人情事和熟人事,切实做好及时受理时限告知工作,资助资金发放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成员单位、普通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大学新生入学各项资助活动的宣传,要通过公示栏、公告栏、网络、微玉屏、教育网、电视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乡镇扶贫办、驻村干部、村(居)支两委要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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