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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

时间:2017-10-28 00:00:00  来源:  作者:

大方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农牧局、卫计局及顺德、慕俄格街道办事处,东关乡、鼎新乡、猫场镇、马场镇、牛场乡、对江镇、小屯乡、羊场镇、黄泥塘镇、凤山乡、安乐乡、达溪镇、瓢井镇、八堡乡、兴隆乡、长石镇、果瓦乡、大山乡、三元乡、雨冲乡等20个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7]126号)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经2017年10月27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对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计划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各项目单位、乡(镇、办事处)上报的78个项目予以立项(立项项目明细详见附件)。

二、项目立项后,各项目单位、乡(镇、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大方县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参照2016年扶贫项目补助标准、2017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要求,分项目编制项目实施,初审后上报县扶贫办,经组织评审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一律不得更改和调整。

三、项目立项批复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也只能在相应类别内部调整,并上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各项目单位、乡(镇、办事处)接到批复后,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加公章的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县扶贫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扶贫办项目股邮箱。

项目股邮箱:dfxxzb@163.com dfxxmg@163.com

联系人:程腾红 电话:13985356289

陈瑞 电话:18785750405

附件:大方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立项计划表.xls

大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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