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县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州农机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县农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目前,2015年度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结束,现对我县2015年度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 补贴资金安排及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委根据我县农机部门补贴资金申报及我县补贴资金实际使用进展情况,黔财农[2015]18号《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安排我县中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250万元、结转上年度未使用完资金0.32万元,因此,2015年省农委共分配我县中央补贴资金总计为250.32万元。
我县2015年度农机补贴项目实施时间从2015年6月11日正式启动,到2016年7月12日(关闭录入数据),8月3日完成最后一批(第17批)资金结算申请,县农机推广站共办理打印告知书2075份,受益农户2053户(其中合作社1个),补贴机具2118台套,补贴资金180.0390万元,剩余资金 70.221万元,完成分配资金的71.92%。
2015年我县农机中心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完成申请结算补贴告知书2075份共17个批次,补贴的机具涉7个大类9个小类16个品目63种机具型号46家生产企业。其中:补贴耕整地机械1947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1台、收获机械4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台、排灌机械30台、田间管理机械2台、 其他机械(固液分离机)29台,动力机械(拖拉机)3台 、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台。机具农机动力9923.7千瓦,机具总价值768,394.061万元,
目前为止,我县共有8家具有补贴农机具销售资质的一级经销商在我县进行补贴农机具的销售活动,其中,在我县注册登记的一级经销商8家,下设销售网点共8个。
二、落实补贴方案的措施
2015年我省全省实行的是“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通过直补的形式,农民能更切身体会到中央富民、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激发广大农民的购买农机、使用农机的热情,提高我县农机化水平。具体做法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职责任务
我县农机推广在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今年的情况基础上,提前布置早作准备,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县政府分管县长作了详细的汇报,得到了县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相继成立了由县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农机推广站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我县农机推广站根据《贵州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部、省农机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麻江县县2015-2017年度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及时、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自主购机的意愿,认真执行贵州省农委农机办下发的农机具补贴程序,切实落实的责任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积极有效地开展我县的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补贴程序,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对购机补贴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5000余份,在县农业局、乡镇政府、村委政务公开栏以及农机营销店铺明显位置张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30余份,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了( http://www.majiang.gov.cn/wsfw/ztfw/snfw/njgz/)“农机具购置补贴专栏。及时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法规及工作进度和购机农户补贴信息在网络上进行公示,让党和国家的此项惠农政策精神传达到基层群众手中,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让社会监督。
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购机农户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省农委农机办的要求及时做到下情上达和有关信息的公示,撰写上报我县有关农机购机补贴工作情况简报 2期。
(三)建立健全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完善了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一是加强工作透明度。按照省里要求在网络上定期更新补贴进度17期及受益农户的情况,向社会各界公开我县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二是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等廉政制度。三是做好机具的核实工作,认真对贴机具机械核查。根据文件要求,对补贴3000元以下的机具进行30%电话核查,对补贴3000元以上的大型机具进行实地核查,查看实物,做到核实登记,见人见机并做好文字或影像记录,征求农机户对农机补贴产品质量、性能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四)健全补贴档案,加强机具规范管理。
对享受补贴的机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做到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专人保管,随时接受各级各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五)及时结算保证资金及时到户。
我中心每月下旬向县财政上报结算资料,坚持做到一月一结算,及时督察乡镇补贴资金兑现情况,并随时接受购机农户查询。
(六)对已购机补贴的拖拉机的农户,要求及时办理入户牌证手续,并督促参加相关培训,增强农机安全意识。
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成效
在国家政策扶持的下,我县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补贴的农机具的种类越来越广,极大地提高了农民投资农机化的积极性,受惠农户也越来越多,农机化发展代步伐不断加快。
2015年度,我县享受到国家农机补贴政策的购机农户及组织达2053户,覆盖了全县6个乡镇,引导农民直接投入购置农业机械资金 768,394.060万元,补贴机具新增 9923.69KW,提高了我县综合农机化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农机事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麻江县农业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