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城环境卫生工作,切实解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困难问题,我局决定从城镇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县城环卫保洁空岗补员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县城环卫保洁岗位。
招聘人数:环卫保洁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
1.生态移民搬迁户(优先安置)。
2.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优先安置)。
3.复退伍军人(优先安置)。
4.城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
5.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7.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
8.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2.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年龄要求:男18至50周岁,女18至45周岁。
四、工资和待遇
所招聘人员其工资待遇参照当前住建局现有环卫清扫保洁岗位标准执行。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报名时间为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855-2621610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 9月 2日 上午10:00点
面试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市场(群众服务中心二楼)和麻江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七、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带原件验证);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复2、3、4、5、6、7页)(须带原件验证);
3.学历证明复印件(限大中专生毕业生提供);
4.其它证件(例:驾驶证,须带原件验证)。
八、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住建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麻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公示栏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九、体检
对公示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住建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就业局办理上岗手续。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麻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