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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02-08 00:00:00  来源:政策法规  作者: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枣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月2日

枣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建立健全社区、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部委《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现就在乡镇、经济开发区、社区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以下意见: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网格划分。在县城区以社区为单元,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元,经济开发区以企业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车间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乡镇、经济开发区、社区办为“大网格”, 行政村、企业、社区为“中网格”,村组(楼宇)、车间为“小网格”。

(二)工作目标。2018年初前乡镇、经济开发区、社区办网格化管理全部达标,乡镇成立消防管理机构,基本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区办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区办主要负责人是大网格(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每年2月底前,明确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安监站、公安派出所、民政所、食市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各乡镇要成立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责任。居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企业法人是网格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行政村、企业、社区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行政村、企业、社区负责人负责,行政村、企业、社区治保主任、消防协管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每年2月底前,每个社区(行政村、企业)应确定1至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至少招募1名志愿消防监督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三)居民楼院、村组、车间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为小网格,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监管部门责任。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做好协调沟通,依法落实消防监督职责,组织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安消防部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经济开发区、社区办、社区、行政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公安派出所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乡镇、经济开发区、社区办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食市分局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站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建立网格化排查检查机制。各单位要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建立网格化宣传教育机制。各单位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建立网格化应急处置机制。各单位要每季度组织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一次综合模拟演练,制订完善火灾联合处置预案,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要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搭建调度指挥平台,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力量处置初起火灾。

(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

(五)建立严格督导奖惩措施。县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定期组织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枣强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登记表.doc

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登记表.doc

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登记表.doc

乡镇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doc

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doc

城市社区居民楼院消防安全自查表.doc

行政村村组消防安全自查表.doc

移交记录.doc

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基本标准.doc

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工作职责.doc

基层消防网格管理工作示意图.doc

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处置流程图.doc

街道、乡镇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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