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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进行整治的通告(宾政通〔2015〕14号)

时间:2016-11-17 00:00:00  来源:  作者:

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进行整治的通告宾政通〔2015〕14号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临时劳务市场和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取缔县城北农贸市场周边自发行成的劳务交易活动。县城临时劳务市场搬迁到州经济作物研究所路口至白塔路1公里处,自9月1日起,所有临时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个人一律到该临时劳务市场进行劳务交易活动。 二、禁止在县城北环岛周边人行道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该片区所有临时摊点业主必须积极配合城管工作人员立即拆除摊位。 三、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户应持身份证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暂住户口。 四、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将在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开展联合安全检查。 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公安、人社、城管、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对县城北农贸市场片区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员进行登记。在整治过程中,请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方法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宾川县人民政府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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