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南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商南县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的实施意见
光伏发电产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朝阳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对改善能源结构、破解资源环境压力、加快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根据中、省、市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循环经济发展为主线,围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节能减排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以低成本、高性能、品牌化、差异性为产业发展主导方向,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以应用促技术进步、促产业链协作、促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县光伏产业整体实力。
二、发展目标
2016年底,全县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40兆瓦以上,2020年底,全县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兆瓦,20%以上的市政设施和景观照明实施光伏改造;建设一批管理规范、带动性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培育一个光伏产业研发制造企业,打造一个产业互补型现代光伏示范园区,力争使我县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光伏发电和绿色能源应用的示范基地。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借鉴光伏产业发展经验,成立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县光伏产业科学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坚持应用带动、联动发展。树立以应用带动制造的发展理念,引进大型光伏企业,培育壮大骨干企业,通过开发建设光伏应用项目带动完善循环产业链,做大做强光伏产业。
(三)坚持示范引领、集约发展。以分布式光伏发电站为主,结合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开发等,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农业、风光互补等多种形式应用示范工程;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商企业等建筑物推广分布式发电系统;尽可能利用滩头、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