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在线云招商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6-11-24 00:00:00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七政办发〔216〕9号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

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年8月1日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监督管理与

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靠实监管责任,确保环卫作业质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监督管理考核体系

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实行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办(区爱卫办)、街镇共同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和月度、半年、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层级监督管理与考核体制。

1.街镇是环卫服务外包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以城市管理网格为依托,履行对公司环卫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月度绩效考核职责。

2.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办负责对街镇和环卫服务外包公司环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街镇和公司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和环卫服务工作。

3.区城管办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卫服务外包公司进行半年、年度绩效考核。

二、监督管理

(一)街镇作为环卫服务外包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要以城市管理网格为依托,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完善环境卫生日巡查制度和电子台账,严格按照《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作业标准规范》(附件1)要求,做好对外包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现场要求公司立即整改落实;对市区督查暗访反馈和市民通过媒体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要跟踪督办,督促公司落实整改任务;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严格按照《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附件2)规定的赋分标准扣分额,进行扣分。

(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办定期对街镇环卫服务外包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街镇日常监管职责落实到位,环卫服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运行;严格按照《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作业标准规范》要求,对环卫服务外包公司,采用明察暗访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落实;针对市区督查暗访反馈和市民通过媒体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向街镇和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标准、时限等要求,责令街镇和公司全面整改落实。

三、考核管理

(一)考核主体:

日检查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月度绩效考核由街镇负责组织实施;半年、年度绩效考核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环卫服务外包公司

(三)考核范围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作业标准规范》规定的环卫作业范围。

(四)考核内容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作业标准规范》规定的环卫作业标准规范内容。

(五)评分标准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规定的作业质量标准要求与评分标准。

(六)考核方式

社区、街镇、区城管办和有关部门,按照《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要求,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务外包公司环卫作业质量和绩效进行考核。

1.日检查:社区每日安排专人,对辖区服务外包公司环卫作业情况进行巡查,并按照《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打分结果报送街镇城建办。

2.月考核:街镇在每月底定期组织一次通知考核,对辖区服务外包公司环卫作业情况,按照《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规定的打分标准和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并将考核打分结果,在下月的5号之前,以纸质版形式报送区城管办。月考核结果作为区城管办向环卫服务外包公司核拨作业费用的依据。

3.半年和年度考核:由区城管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考核情况(包括市区级督查、媒体曝光、市民投诉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

(七)计分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1分)、倒扣计分法进行。

月考核成绩=街镇月考核成绩×8%±省市区级督查考核成绩×1%±曝光投诉和整改落实考核成绩×1%,具体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街镇月考核成绩=社区日常检查成绩平均值×7%±街镇月考核成绩×3%。

2.社区日常检查成绩平均值=社区日常检查成绩总和/每月天数。

3.街镇月督查考核成绩平均值=街镇月督查总成绩/当月督查次数。

4.区不定期督查考核成绩平均值=区月督查考核总成绩/当月督查次数。

5.在省、市、区级督查考核中,通报表扬一次分别加3分、2分、1分,通报批评一次分别扣除相应的分值;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一次加1分,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一次扣1分;对省市区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群众投诉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每次扣5分;实行单次累计,加减分不封顶。

半年考核成绩=街镇月考核成绩平均值×8%±区考核成绩×15%+群众满意度平均值×5%,具体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街镇月考核成绩平均值=街镇月考核总成绩/月次数。

2.群众满意度平均值=有效调查问卷总成绩/有效样本数。样本选取原则上从环卫服务外包公司服务内容(背街小巷、铁路沿线、河洪道、其它区域)中各抽取不少于8个。

年度考核成绩=街镇月考核成绩平均值×7%+半年考核成绩×1%+区级考核成绩×15%±群众满意度平均值×5%。具体指标计算方法同上。

(八)结果运用

街镇所报月考核结果由区城管办审定确认并以文件形式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根据考核结果向环卫服务外包公司核拨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拨付标准如下:

1.月度考核成绩在8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2.月度考核成绩在8分以下、7分(含)以上的,每一分扣拨人民币2元。

3.月度考核成绩在7分以下、6分(含)以上的,每一分扣拨人民币8元。

4.月度考核成绩在6分以下的,扣拨当月全部的服务费用;当下月考核成绩在8分(含)以上时,补拨本月服务费用的9%,达不到8分(含)以上的,不再支付本月服务费用。

5.年度考核成绩在8分(含)以上的,由区城管办提请区政府在年底进行表彰奖励。

本办法自区政府与外包服务公司签订政府购买环卫服务合同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区城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1.《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作业标准规范》

2.《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

附件1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作业标准规范

为加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环卫作业质量,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兰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兰州市环境卫生考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作业标准。

一、作业范围

(一)背街小巷路面(至墙根);两侧立面;附属环卫设施和公用设施。

(二)铁路路基和坡面;沿线绿化带;两侧路面和立面。

(三)河洪道底面、水面、护坡(沟坡面)、护栏、两侧路面。

(四)单位、居民小区和楼院围墙以外的其它区域(街道辖区空地、区环卫局管理之外的道路等)。

二、作业标准

(一)背街小巷、铁路沿线、河洪道环境卫生达到“九净六无”的标准,即“路面净、道牙净、树窝净、雨污水井口净、立面净、坡面净、绿化带净、护栏护网净、果皮箱垃圾箱净;无果皮纸屑野广告、无烟蒂痰迹、无积水积雪、无遗撒物和扬尘、无悬挂和漂浮垃圾、无卫生死角和脏源点”。

(二)环境卫生做到“四个一样”,即“背街小巷和主次干道一个样,晚上和白天一个样,节假日、双休日和工作日一个样,不检查和检查时一个样”。

(三)环卫作业时间实行“夜间清扫、白天保洁”的制度。清扫作业必须在早6时(冬季7:3时)前完成;清扫完成后转入不断档巡回保洁至22时;清扫作业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四)垃圾实现不落地收集和日产日清,必须直接入车入箱入桶,并及时转运到环卫局指定的收集点;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等处;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五)制定特殊天气环卫应急预案。雨后要根据降雨量大小增加保洁人员,及时清理路面积水和淤泥;冬季降雪天气要根据降雪量大小增加力量,及时清理积雪,保证道路整洁通畅;在集中落花、落柳絮、落叶时期和大风天气,必须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增加巡回保洁频次,及时清理落花柳絮落叶和垃圾积尘等。

(六)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会期间,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做好环卫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区和街镇部门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七)环卫作业车辆整洁完好、标识清楚,无破损和锈迹,定期进行检修刷漆;垃圾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垃圾箱、果皮箱合理布设;箱内垃圾及时清掏,做到无满冒溢出,箱体周围无散落存留;箱体外表保持清洁,及时擦洗污垢和定期喷漆刷新;发现箱体破损的,应及时进行维修,完好率达到1%。保持电信、移动、联通的通信设施,电力设施,公益广告宣传牌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野广告,无污渍。

三、作业规范

(一)人工清扫要采取湿法作业,防止作业时产生扬尘;除冬季结冰期外,每天根据天气和道路状况洒水抑尘,有条件的路面进行冲洗。

(二)背街小巷、铁路沿线、城乡结合部、河洪道要足额配备清扫保洁员,并配足、配齐相关保洁工具;要建立健全环卫作业各项规章制度和日常巡查监督考核机制。

(三)对举报和发现的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积极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取证查处。

(四)环卫工人应穿着统一工作服上岗,服装要保持干净整洁,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作业间隙,清扫保洁工具和垃圾收集人力车不得横向占道停放;作业时应文明规范。

附件2

七里河区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考核标准评分表

项 目

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扣分标准

作业时间

环卫作业时间实行“夜间清扫、白天保洁”制度,每天实行两次清扫和16小时不断档巡回保洁。夏秋季第一次清扫作业必须在早6时以前完成,冬春季在7:3时以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夏秋季必须在21:以前完成,冬春季在2:3以前完成。清扫完成后转入不断档巡回保洁至22时。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发现一次扣.2分。

清扫作业

1. 背街小巷、铁路沿线、河洪道环境卫生达

到“九净六无”的标准,即“路面净、道牙净、树窝净、雨污水井口净、立面净、坡面净、绿化带净、护栏护网净、果皮箱垃圾箱净;无果皮纸屑野广告、无烟蒂痰迹、无积水积雪、无遗撒物和扬尘、无悬挂和漂浮垃圾、无卫生死角和脏源点”。

2.清扫要采取湿法作业,防止作业时产生扬尘;除冬季结冰期外,每天根据天气和道路状况洒水抑尘,有条件的路面进行冲洗。

1.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每处扣.2分;

2. 没有采取湿法作业且产生扬尘的,每处扣.2分;

3.没按照要求洒水的,发现一次扣.2分。

巡回保洁

保洁员要不断档巡回保洁,及时清扫捡拾各类散落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轻捡,确保作业区域无散落垃圾,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1.保洁员没有进行不断档巡回保洁、且时间超过3分钟的,发现一次扣.4分;

2.作业区域内发现有散落垃圾的,每处扣.2分。

垃圾收集

垃圾实现不落地收集和日产日清,必须直接入车入箱入桶,并及时转运到环卫局指定的收集点;不得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等处;严禁私自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1.垃圾未直接入车入箱入桶、落地堆放的,发现一处扣.2分;

2.垃圾未及时转运到环卫局指定的收集点、日产日清的,发现一处扣.2分;

3.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绿地、河道等处的,发现一处扣.4分;

4.私自填埋或焚烧垃圾的,发现一处扣.4分。

项 目

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扣分标准

设备设施

环卫作业车辆整洁完好、标识清楚,无破损和锈迹,定期进行检修刷漆;垃圾装运过程中不得满溢洒漏。垃圾箱、果皮箱合理布设;箱内垃圾及时清掏,做到无满冒溢出,箱体周围无散落存留;箱体外表保持清洁,及时擦洗污垢和定期喷漆刷新;发现箱体破损的,应及时进行维修,完好率达到1%。保持电信、移动、联通的通信设施,电力设施,公益广告宣传牌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野广告,无污渍。

1.作业车辆不整洁的,发现一次扣.2分;车辆装运垃圾过程中有满溢洒漏的,发现一次扣.4分。

2.垃圾箱、果皮箱未及时清掏、箱体周围有散落存留垃圾的,发现一次扣.2分;箱体外表脏污的,发现一次扣.2分。

3.电信、移动、联通的通信设施,电力设施,公益广告宣传牌,有乱贴乱画野广告或脏污的,发现一处扣.2分。

服装工具

环卫工人应穿着统一工作服上岗,服装要保持干净整洁,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作业间隙,清扫保洁工具和垃圾收集人力车不得横向占道停放;作业时应文明规范。

环卫工人没有穿着统一工作服上岗,发现一次扣.4分。

管理制度

有环卫作业规章制度和日常巡查监督考核机制。

每少一项扣1分。

曝光投诉

通报批评

整改落实

通报表扬

1.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

2.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被省、市、区通报批评的。

3.对上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

4.市容环境卫生被省、市、区通报表扬或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

1.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每次扣1分;被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1分。

2.被省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市级的每次扣2分,区级的每次扣1分;被省级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市级的每次加2分,区级的每次加1分。

3.对被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和省、市、区通报批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每次扣5分。

4.街镇对环卫服务外包公司没有认真进行考核,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并被区考核组在检查中发现的,在年底区政府对街镇区级目标考核时作出相应的扣分处理。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16年8月1日印发

共印35份

专业团队全程为您服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