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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12-18 00:00:00  来源:果洛州人民政府  作者:

果洛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并省驻州各单位:

《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8日

果洛州构建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构建医疗联合体指导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5〕116号)精神,我州将积极构建以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各级医疗机构的作用和功能,让群众就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州级医院为核心,探索建立医联体运行新机制。通过医联体内管理、技术、人才等资源的纵向、横向流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运行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和区域内患者就诊率。

二、组建模式

医联体的组建采取各级医疗机构业务性质、服务能力、设施设备特点和优势,与县乡村服务和管理为一体化的模式。各县、各医疗机构也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有效的医联体组建模式。

(一)区域医联体模式。以州级公立医院为主体,以章程为共同规范,以管理为联结纽带,通过开展纵向管理帮扶、技术合作、人才交流和横向设施设备、业务支持相互交流补充等多种形式,形成州医院与州藏医院,州级医疗机构与县、乡、村医疗机构优势互补,服务联动的区域医疗新格局。

(二)技术协作模式。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以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双向转诊等制度,促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

(三)县乡村一体化模式。建立更为紧密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实行全面管理,履行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实行人员调配和考核、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药品管理、业务管理“五统一”。

三、组建方式

按照先行先试、自主自愿,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重点推进四种组建方式,并逐步向紧密型医联体过渡。

(一)州级公立医院医联体。充分发挥州级医疗机构带动、辐射作用,以果洛州人民医院为主体,组建区域内或跨区域州级医疗、医学联合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开展区域医联体试点工作。

(二)民族医药医联体。充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和优势,探索建立民族医疗与现代医疗联合体,满足各族群众对民族医药服务的需求。以果洛州藏医院为主体,与甘德县藏医院、达日县藏医院、班玛县藏医院组成跨区域民族医疗联合体,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和范围。

(三)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带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提供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节约卫生资源。

(四)专业机构医联体。将州人民医院感染科专业技术人员同玛沁县人民医院现有资源进行优势互补,成立果洛州传染病专科医院。

(五)医联体人员统一调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州州县乡在编人员在全州州县乡之间的调配和交流,并在1个月内向州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向州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核编手续。州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并办理工资基金变更手续。在编人员跨其他机构、跨县际的调配和交流,由州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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