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办〔2017〕85号
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乌兰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全县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土空间管制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成立乌兰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牛剑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宋海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黄朝斌 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德福 县财政局局长
唐生林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王天亮 县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刘 刚 县水利局局长
张廷渊 县农牧局局长
周玉龙 柯柯镇镇长
薛 峰 希里沟镇镇长
董四海 铜普镇镇长
吴红雄 茶卡镇镇长
刁玉林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宋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经费,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培训,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方法和步骤,督促按期对试点工作成果进行审核、检查和确认,及时上报试点工作成果。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