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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

时间:2016-08-18 00:00:00  来源:乌兰县政府网  作者:

乌政办〔2016〕119号

乌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

“回头看”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和《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决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阶段性“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的总体要求

这次阶段性“回头看”,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一次专项督查,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要求,增强群众获得感。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各项举措落地生根生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查找问题,切实整改。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突出问题导向,对改革举措落实不到位的,扎实整改纠正,重点解决取消下放不同步、不协调和“中梗阻”、“自由落体”等问题。

三是总结经验,深化改革。在落实已有政策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好的创新性做法,提出政策建议和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县政府自行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1.取消的总体情况,省州级下放事项是否存在本级政府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有无经过评估由上级政府收回的事项;2.取消下放的哪些审批事项需要尽快修改法律法规;3.全面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政府保留的审批事项是否制定目录清单并已向社会公开。

承接省、州政府部门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1.承接的总体情况,承接过程中是否有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如有须说明原因,并对是否需由省、州政府部门收回提出建议;2.省、州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3.省、州政府部门是否存在明放暗不放、自行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审批事项下放地方或由地方初审的情况。

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情况。1.优化审批流程的举措和成效;2.推进联网审批,实行审批信息共享的情况,有哪些“信息孤岛”需要上下联动,从上级改进;3.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咨询的情况。

相关改革的配套联动情况。统筹推进工商登记、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改革的情况,推进改革存在哪些困难。

事中事后监管情况。1.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及执行情况;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转型还存在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对下一步深化改革及对县政府部门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回头看”的组织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同志汇报,制定方案,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自查自改。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提出针对性强的措施,认真整改。对推进改革和落实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

实地督查。省编办将加强对“回头看”中共性问题的研究,并视情组成督查组,分赴有关部门、重点行业和部分市进行实地专项督查,或结合其他有关工作进行综合督查。根据自查和督查情况,省编办将对未及时整改的突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回头看”工作落实不力的在一定范围通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进度安排。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并填写表一、表三、表四,于8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反馈县编办。

附件: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自改

表一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表三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表三

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自查表四

联系人:周学祖

联系电话:15722328009 传真:0977-8241718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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