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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

时间:2015-08-16 00:00:00  来源:青海省商务厅  作者: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和《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申报、初审、复审等程序,现将2015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乌兰县吉仁农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15年8月17日至26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该项目进行监督。公示期内,对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内容如有疑问请署实名向省商务厅提出意见及建议。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财务处

0971-6321740 雷发琳

省商务厅纪检组

0971-6321761 刘淑文

省商务厅流通处

0971-6145953 韩玉梅

附件:2015年第二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表

201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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