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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18 00:00:00  来源:  作者: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对口各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地热资源管理,依法依规勘查开采、综合利用和保护地热资源,坚决遏制违法开采地热资源行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冀办发〔2016〕3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邯办字〔2016〕36号)有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按照“严密部署,严厉打击,严惩重处,严肃问责”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全面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地热矿产资源行为,维护良好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清查非法开采地热资源行为,坚决取缔无证地热井,从严从重打击无证开采违法行为,永久性关停非法地热井。

落实居民小区地热井关停后热源替代改造工程,构建地热资源热法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时间安排

(一)排查部署阶段(3月17日前)。各乡(镇)政府、区国土资源、水利、环保、住建、电力、公安、监察等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区地热井全面彻底组织排查,实行一井一表登记,逐井现场查看,拍摄影像资料,对无证地热井逐一制定永久性关停方案。

(二)社会公布阶段(3月17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发布无证地热井永久性关停通告、联合执法时在各小区门口张贴,宣传部门现场做影像记录。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至3月26日)。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对照清查情况,对无证地热井采取联合执法,进行水泥封填、管道切割,设备拆除,无条件永久性关停无证地热井。

(四)热能替代落实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制定热能替代工作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表,要逐井逐小区制定,在6月底前向社会以通告形式公布,同时张贴在各住宅小区门口,并严格按照方案逐步实施,填写进度表,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监督,确保按时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7日至10月15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无证地热井关停及热源替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副区长卜炳献任组长,区农产办副主任路钰杰、国土资源局局长陶冲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乡(镇)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陶冲兼任。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严密组织,确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抓好工作落实。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调度;区水利局负责参与摸清全区地热井基本情况及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而开采地热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环保分局负责对地热尾水无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区住建局负责制定热源替代方案和新热源替代工程改造工作,确保小区居民冬季有暖可供;区供电公司负责依法切断无证地热井的生产用电,拆除电力设备和设施,不得向无证地热井使用单位提供生产用电;区公安局负责在依法关停取缔过程中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对暴力阻碍执法的依法查处;区监察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乡(镇)及村委负责参与本辖区地热井的关停工作,并同区国土资源局一起做好影像记录及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民监督,全民监管,遏制盗采地热资源的行为发生,实现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永久性关停无证地热井和热能替代工作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合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联合执法,主动搞好工作衔接,深入有序推进行动开展。

(四)严格执法到位。针对这次中央环保督导反馈意见关于地热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各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抓住这次处理地热有关问题的有利时机,举一反三,不讲任何理由,坚决查处到位,依法依规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坚决完成无证地热井清理任务,全面制止违法开采地热资源行为。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区集中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工作小组要切实履职尽责,长期对地热资源领域进行监管检查。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各自分工,转变监管方式,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构建地热资源执法长效机制。

五、其他事项

此次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关停无证地热井为永久性。全区范围内所有地热井在无证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开启使用,不得再出现新的勘查、开采地热资源行为。

地热井关停后,任何单位、个人有地热井有重启或新的开凿行为的,直接由公安、监察部门介入,责任追究到人。

附件:1.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邯郸市肥乡区集中开展整治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卜炳献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路钰杰 区农产办副主任

陶 冲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田志宏 区住建局局长

李继彬 区水利局局长

常 健 区环保分局局长

江洪锋 区供电公司经理

赵成民 区公安局副局长

冯东民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田宏涛 肥乡镇镇长

赵鸿光 天台山镇镇长

赵永胜 辛安镇镇镇长

高永林 大寺上镇镇长

王献民 东漳堡镇镇长

赵艳平 屯庄营乡乡长

宇勇江 元固乡乡长

韩江龙 毛演堡乡乡长

韩岩峰 旧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并组织好本次集中行动和后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陶冲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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