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2016]95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6年度)的通知》要求,我县安排落实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面积17万亩。为确保大名县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实施效果,实现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初验方案。
一、验收时间
2016年11月 28 日12月9日。
二、验收范围
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涉及大街镇、万堤镇、龙王庙镇、西付集乡、埝头乡、西未庄乡、黄金堤乡、红庙乡、旧治乡等九个乡(镇)的150个行政村。
三、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种植结构调整和农艺节水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6〕37号)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全面验收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成立县、乡两级验收组。大名县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验收组(以下简称县验收组)组长由县农业局一名局领导任组长,农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人员不少于3人。负责对项目乡乡级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同时抽查10%项目村。乡(镇)验收组,验收组组长均由所在乡镇主管农业副乡镇长担任,成员为所在乡镇有关干部及农业技术人员,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负责对所属项目村实施面积、供种情况、相关台账等进行全面验收。
四、验收方式和内容
(一)档案资料核查。
1.领导组织建立情况。县、乡两级验收组分级查看乡(镇)是否成立领导小组,项目村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2.责任书签订情况。县、乡两级验收组分级查看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否签订责任书,乡、村是否留存。
3.填制供种清册情况。查看村委会是否填制项目清册,清册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村委会公章、村委会负责人是否有签字;是否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否不少于7天,是否留存影像资料。
(二)供种情况。
种植节水品种验收以《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供种清册》为依据。种植户100户以下的村每村抽查5户,100户以上的村,每村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5%。播种小麦100亩以上的种植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必须逐户核查。核查时,要看品种是否为省确定的节水抗旱品种,数量是否与“供种清册”一致。被验收农户要在《大名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节水品种物化补贴验收表》上签字确认。
五、验收工作安排
(一)乡镇自查阶段。各有关乡镇要按照方案要求,提前做好自查。同时做好对村级验收准备工作。
(二)验收核查阶段。验收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对乡镇、村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认真填写验收表。验收完成验收人员签字后,将验收表统一报送县农业局。
(三)验收结果公示。验收结束后,县农业局负责汇总验收结果,并将验收结果在大名县农业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局报市农牧局备案,同时申请市级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县、乡验收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小麦节水稳产配套项目初验工作。
(二)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项目乡镇、村限期整改落实。整改后申请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通过的,由县领导小组对乡镇、村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统筹进行面积核减或调整。
(三)县、乡验收组成员要以事实为依据,如实记录数据和信息,严禁篡改核查验收结果。
附件:1.2016年大名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档案资料核查结果报告单(表一、表二)
2.大名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节水品种物化补贴验收表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附件1:
2016年大名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
项目档案资料核查结果报告单(表一)
乡(镇)
验收办法
实地查看有关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核查结果
1.乡(镇)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
2.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 )
3.乡(镇)是否实行干部包村。( )
验收意见
县验收组组长(签字):
县验收组成员(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大名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
项目档案资料核查结果报告单(表二)
乡(镇)、村
验收办法
实地查看有关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核查结果
1.村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
2.是否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 )
3.供种企业与村委会是否签定供种合同。( )
4.《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供种清册》是否如实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是否留存公示影像资料,是否有村委会公章、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验收意见
县或乡验收组组长(签字): 县或乡验收组成员(签字):
2016年 月 日
附件2:
大名县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节水品种物化补贴验收表
乡镇: 村:
供种清册情况
入户调查结果
户主姓名
补贴面积
补贴品种
供种价格
(元/公斤)
供种数量(公斤)
实际补贴面积
实际补贴品种
实际供种数量(公斤)
实际价格
(元/公斤)
农户签字
并按手印
联系电话
备注:“入户调查结果”与供种清册相符,打“√”,不一致按调查实际填写;
县或乡验收组长签字:县或乡验收人员签字:
2016年 月 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各人民团体。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