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呈[2016]31号
市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市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公开制度、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督导考核为抓手,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
(一)健全领导机制,保障依法行政。我县根据人事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集中学法,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政府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清理等重点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年初,我县及时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15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重点,4月份印发《大名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对全县依法行政整体工作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岗定责。同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行政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做到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评价,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完成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各单位考核结果进行了综合评比,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今年12月份制定出台《大名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并与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有机衔接,使各单位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更加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融入到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之中。12月底开始对全县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为明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
(四)发挥法制机构职能,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县政府明确要求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二是为处理各项涉法事务提供法律保障。县政府法制办积极参与县政府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等工作,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建议,减少政府涉法事务法律风险,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
(五)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主线,在全县开展了一系列有声势、有影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宣传日、纪念日,组织全县各涉法涉农部门,采取街头宣传、法律赶大集等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宣传资料、法律明白纸,渲染普法氛围;二是依托乡镇司法所加强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的宣传教育,把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到了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印制发放了《法律常识100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公证法》条文摘辑等法律书籍、法律宣传单、明白纸2万余册(份)、公证法律援助及社区矫正流程图板800余块、普法手提袋6000个,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手机载体,增加网络普法、手机普法、电视广播普法、“以案说法”普法等新形式。四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坚持与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着力扩大基层民主自治,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截至目前,我县已培育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金滩镇顺道店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7个,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升
(一)坚持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制定出台了《大名县行政程序暂行办法》,县政府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都全部经过决策启动、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议、结果公开等程序,并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严防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我县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涉及到的96项议题,全部由县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把关,特别是对事关公众切身利益,影响甚广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充分扩大公众的参与度。如我县召开天燃气价格定价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政府常务会议等都有效保证了重大决策的合法依规、切合实际。
(二)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县38个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细化、量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防止权力滥用。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案卷中体现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情况,进一步压缩权力空间,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三)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统计情况的通知》,并搭建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密切合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平台,加强各部门间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时,积极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今年以来,已对21起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了移交。
(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一是县政府成立了由法律专家、律师等11人组成的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聘请1名以上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三是对全县651个行政村派驻了173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实现了县域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基层乡村和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便利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共上墙公示法律顾问公示牌651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00余起,发放宣传材料170余份,举办法制讲座30余场次。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等,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
三、规范执法,强化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格梳理执法主体资格,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一是按照省政府法制办、财政厅《关于2016年度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3月份由县法制办、财政局联合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梳理了罚没依据,完善了相关档案后,对全县78个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度检验。二是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对我县2007年以来办理的2225个行政执法证,建立了执法人员信息库,逐个审查清理。通过认真清理,注销1142个因存在调离、转岗、退休、不符合编制规定等情况的行政执法证,清理结果已报市法制办备案并公布。三是积极做好换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我们把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真正做到以学习促提高、以培训促提升。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及各执法部门共计举办各类公共法律培训、专题讲座20余场次,累计参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通过强化培训学习,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二)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强化监督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近年来,我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以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为侧重点,责任到人,目标到岗,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省、市监督检查要求,由法制办、监察局牵头,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0余项行政执法流程进行了重新编制绘图,挂牌公示,打造阳光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突出整治“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加速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坚持把整治“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切入点,以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为重要节点,针对为官不为、慵懒散漫、推诿扯皮等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成立专项检查组,增添监督新面孔,不定期、高频率在全县各单位、尤其是窗口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260条,先后下发通报6期,对 22个单位26名个人作风纪律问题进行问责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三)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自2011年制定出台《大名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以来,我县每年都在8月份到9月份,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今年,我们对国土、商务、卫生、交警等部门抽检了120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检查案卷中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的合法性、自由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的完整性。针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当场与执法单位一对一沟通,提出整改意见80余条,明确了整改措施。从评查的情况来看,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各类执法案卷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案卷完整。
(四)强化源头监督,加强规范备案管理。一是我县全面贯彻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坚决执行“三统一”制度,凡不合格不合理的文件一律不予以制发,从源头上控制“红头文件”滥发。我县规范性文件数量明显减少,质量明显提高,共审查县委、县政府及“两办”各类拟印发文稿216件,其中属于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提出审核意见39条,从源头上保障了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今年共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县政府及政府办2011年至2015年期间印发的各类文件进行了一次系统清理,共清理各类文件1100余件,宣布失效文件433件,印发了《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县政府文件的决定》,清理结果已报市备案。四是全面做好省、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省、市政府各类征求意见稿12件,全部按要求报送了相关意见。
(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及其专题工作组,并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以编制县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为重点,采取“接、放、管”相结合,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有关制度要求;三是及时衔接下放的权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邯政办告〔2016〕2号)、《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邯政办告〔2016〕3号)、《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告》(邯政办告〔2016〕4号)和《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邯政办告[2016]5号)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大政告〔2016〕7号)、《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通告》(大政告〔2016〕8号)、《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通告》(大政告〔2016〕9号)和《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通告》(大政告〔2016〕12号),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衔接,规范审批行为,防止管理脱节。县政府通告下发后,各承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承接方案,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在行政审批目录中做了相应调整,并进行了专项督导,确保承接任务的顺利完成。截止目前,我县共衔接落实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0项,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9项。(其中邯政办告〔2016〕2号承接任务1项,邯政办告〔2016〕3号承接任务30项,邯政办告〔2016〕4号承接任务33项,邯政办告〔2016〕5号承接任务14项);四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经梳理汇总,我县共涉及47个部门拥有行政职权1076项。其中行政许可176项、行政处罚422项、行政强制59项、行政征收41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监督145项、其他类别144项;五是积极推进建立行政责任清单制度。经审核统计我县所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共504项,具体工作事项2044项;部门职责边界136项;公共服务事项283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2项。
四、调解矛盾,化解纠纷,政府公信力不断彰显
(一)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受理8件、办结6件。其中,前置调解6件、正在审理2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全面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我县今年共办理42起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中止19件、驳回8件、撤销4件,其余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在应诉工作中,我县及时进行调查研究行政诉讼案件情况,认真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信访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309件,其中中央、省、市要结果件68件,县级批示件241件。对受理的中央、省、市三级要结果件和县级批示件,我县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办理,强力督查督办,全程跟踪协调解决。截至目前,承办的中央、省、市要结果件应结35件,已结35件,按期结案率100%。进一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我县信访存量,切实维护我县信访形势的长期稳定,今年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活动,共交办信访积案316件,已办结183件,办结率58%,息诉129件,息诉率41%。其中市级交办我县信访积案111件,已办结76件,办结率68%,息诉65件,息诉率59%;县级交办信访积案205件,已办结107件,办结率52%,息诉64件,息诉率31%。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印发了《大名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专题会议。实施了“两个愿意”(群众有矛盾纠纷愿意找调解、调解员愿意干调解工作)大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四次督导,全县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选配780名专职调解员,成立了县调解专家库、乡调解人才库、村调解能人库,为调解工作储备了充足的人才队伍。同时,为提高专职调解员的素质,又举办了调解员培训班,发放了“民调通”手机并由电信工作人员进行专门指导,提高了民调员信息采集、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全县各级民调员认真排查、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涌现出一批省、市先进调解员:束馆司法所长周淑红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员、周升现等6人被评为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员。截止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对不能调处和化解成功的,都依法分流到正确处理途径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政务、执法公开,高效办理建议提案,法治政府建设影响不断扩大
(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政务、执法公开工作。2016年,我县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切实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重点,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工作加快推进。截止目前,我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信息910条、各类政府文件70件。通过电视台、图书馆、档案局信息查询中心、各部门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为补充,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信息3600余条。
(二)“承办”工作高效优质。今年,我县第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县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期间,共转交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257件,政协提案147件。各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承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三级责任制,及时将每一件建议和提案的承办责任分解下去,形成专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具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在工作的“严、细、实”上下功夫,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给代表、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从代表、委员们反馈的意见来看,办结率和走访率均为100%,满意率达到99.5%。
六、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谋划
2017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深化依法治国为动力,着力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我县的发展环境,完善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整体水平。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二是规范、强化程序建设和程序意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考核,对违法行政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二)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我县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许可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审批行为、审批手续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重点做好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真正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和创新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二是加强行政复议。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四)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五)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工作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二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三要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县政府在重大涉法事件上提供法律顾问支持和保障,有力促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特此报告
大名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抄送:邯郸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