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各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申报议题
议题提请单位要将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经领导同意后,第一时间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向常务副市长、市长汇报审定;同时,议题提请单位要制定相关负责人或议题材料起草人为联系人,负责议题报送等相关工作。
二、充分征求意见
1.凡议题内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议题提请单位应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征得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凡未履行征求意见程序或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暂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议题涉及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的,须经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事先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政府办公室要对承办部门提出的议题征集意见情况进行审查,对应履行而未履行征集程序的议题,不予提交会议讨论。议题提请单位应及时汇总意见征集情况,包括合理意见的采纳率、采纳情况回复率和汇总情况,并在汇报材料中做以说明。
3.议题涉及出台规范性文件的,承办部门会前须经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撰写汇报材料
议题提请单位要认真撰写汇报材料,材料应做到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主要内容包括议题概要、会前协调情况、需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建议解决方案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汇报时间在5分钟左右,并按照规范格式排版。
四、履行报送程序
议题确定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后,议题提请单位务必于开会前一天上午将汇报材料报送到政府办公室综合一股,材料份数为25份外加列席部门数量,如未按时报送,一切后果由议题提请单位自负。
五、实行政务公开
1.议题提请单位应明确议题公开属性,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府规章,或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在起草过程中认定公开属性,报至市政务公开办对文件初稿进行公开属性审查。
2.议题涉及民生或其它重要事项,议题提请单位应将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人员列席会议情况,随同议题内容一并报送;涉及民生问题的,议题提请单位需事先与市政务公开办联系,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同时,应说明邀请的必要性,列明拟邀请人员名单及个人简介,说明邀请的相关准备情况。提交议题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要在具体意见内容中附有收集和采纳建议的情况说明。
六、严肃会议纪律
1.议题提请单位要准确提供列席单位名单。与议题内容无关的单位不得列席。除议题汇报单位可安排1至2名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外,列席单位一律不得带工作人员参会。
2.市政府常务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如参会人员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市长请假,同时告知市政府办公室请假事由及参会人员姓名、职务。
3.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候会人员请在制定区域候会,不得在会场附近喧哗。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及材料呈报单
2.常务会汇报材料格式要求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