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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09 00:00:00  来源:凌河区政府办  作者:

凌政办发〔2018〕8号

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在总结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内容全面、数据准确、重点突出的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报告,于3月15日前上报区政府信息与办公自动化办公室,区政府门户网站将于3月20日前设置专栏集中予以公布。

年度报告要进一步充实内容,可配合相关图表,格式自定。内容主要包括:

总体公开情况。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条例》、《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河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部署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包括本街道和部门、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主要类别、运用载体情况;各单位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包括预期引导、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二是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包括“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资国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情况。三是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包括发展、培育新动能、化解过剩产能、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等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四是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包括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五是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包括防范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生产安全信息等公开情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编制和发布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包括本街道和部门、单位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结果公开情况,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公开情况。

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包括本街道和部门、单位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主要负责人2017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等情况。

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包括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建设的情况,政务舆情的回应效果等。

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包括受理数量,受理方式,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已答复的件数,同意公开的件数,“部分公开”件数,“不予公开”件数,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件数等。对申请内容进行类别分析情况。

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包括公众对本街道和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其处理结果情况。

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查阅场所建设情况;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报送方式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开展本街道和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15日前报送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17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韩露,联系电话:2912345

电子邮箱:lhqzfxxgk@163.com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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