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长春新区科创委,各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促进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整体情况;存在运营困难和实际已停止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情况。
二、具体要求
请各相关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总结本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
1、整体运行情况;
2、采取的主要措施;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下一步工作安排;
5、存在运营困难和实际已停止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情况。
我厅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对运营情况较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重点、连续支持,对部分运营情况不良和实际已停止运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取消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
请于2017年12月4日前,将专题报告报送至省科技厅火炬办,纸件加盖公章邮寄,电子版发至指定联系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超
联系电话:88910207 13009000320
邮 箱:kjthjb@163.com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