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7 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7年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是我市推进生态振兴、转型崛起战略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两个城市”重要一年。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为确保实现良好开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盯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任务目标进一步分解细化,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各自年度目标责任清单。
对任务分工中由一个单位牵头且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系,搞好日常调度。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及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对任务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分头负责的工作,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全面推进。要注意工作实效,勇于创新,拿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及时解决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新困难和新问题,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把握新一轮东北振兴等机遇,紧跟中央和省政策导向,加强与国省部门沟通对接,实现项目与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项目落深、落实、落具体,持续加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尤其是省里明确要求的本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必须克服困难,坚决完成,确保重点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推进,全面完成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市政府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时跟踪工作进展,采取明察暗访、回访、复核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能真正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在本年度6月底和12月底前将承办的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预期任务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约谈、问责。
附件: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