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经济开发区设在广元市旺苍县。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7.09平方公里,东临嘉川镇石桥村红旗坝,南临嘉川镇蔬菜村石坝,西临尚武镇胜利村瓦房沟,北临嘉川镇和平村尹家湾。2012年12月1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2〕301号)决定,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煤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机械加工产业集聚功能区;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功能区。设立要求《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的批复》对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提出以下要求:1.开发区设立后,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环评的要求,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建设规模和开发时序,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地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2.广元市要切实加强开发区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按照集中集群集约发展要求,提高产业集聚度、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出效益和综合管理水平,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好开发区。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依法供给土地,做好农民安置补偿搬迁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资源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集中区、吸引投资的集聚区、创新发展的先导区、循环经济的示范区,更好地发挥开发区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广元川鼎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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