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南口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园区管理和办事机构,履行县人民政府赋予的以下行政职能:1、负责园区建设规划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制订和执行;2、负责园区的土地征用及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3、负责对入园项目的考察、论证,并提出审查意见;4、作好工业园区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园区项目储备库,为投资客商提供投资项目咨询服务;5、根据企业委托,为入园企业代办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登记、税务登记、投资项目报批等手续;6、负责工业园区的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7、负责工业园区环保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8、指导入园企业的党团建设和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工作;9、协调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园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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