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9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南昌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6﹞38号)。这标志着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省直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上下三年多的努力,南昌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根据国务院批复,南昌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为2平方公里,其中区块一为原南昌出口加工区A区,区块二位于临空经济区内。南昌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后,原出口加工区未纳入综合保税区的区域围网予以撤除。国务院批复还明确要求南昌综合保税区应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地方政府要严格履行土地利用报批手续,拟定综合保税区的开发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海关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南昌综合保税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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