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我省继长春、吉林后的第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带来又一重大利好: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我省继长春、吉林后的第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成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这是12月9日记者在州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成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从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区内的企业为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或生产出口产品需进口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经核准后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除国家限制出口或另有规定的,免征出口关税。作为长吉图轴线上的第三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成为我国与日、俄、韩等国家高新技术交流的转接地。同时,按照国务院的《批复》要求,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未来的发展中,将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将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区域。据了解,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的申报工作始于2007年3月。三年来,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升格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省、州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特别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哲洙,科技部部长万钢都对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升格工作予以特别关注。在全国1654个竞争“对手”中,延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脱颖而出,成为此次国务院批复的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一个。||||||吉林敖东、娃哈哈、国电集团、延吉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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