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于2008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广州番禺南沙区龙穴岛上.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设有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港口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规划面积7.06平方千米,包括三个地块:地块一包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一期、南海港区二期和公共查验区、面积4.26平方千米;地块二包含物流园区一期、江海联运码头一期,面积1.44平方千米;地块三是南沙出口加工区,包含两个区块,面积1.36平方千米。2009年7月封关运作。是全国第五个、广东省第一个正式封关运作的保税港区。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后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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