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清溪镇因清澈明净的清溪河流经全境而得名,2008年5月由原土地坡乡和清溪镇合并建镇而成。清溪位于涪陵区东部,地处长江南岸,距涪陵城区12公里,东邻南沱,西连江东,南接罗云,北靠长江,是涪陵东北部重要的物资集散地,素有涪陵“四大古镇”之美称,也是全区四大中心集镇之一,是渝西地区通往丰都、湖北省等地的主要通道;海拨150—850米,立体气候特征较为明显。全镇幅员面积80平方公里,辖10个村(居)委、81个村(居)民小组,9866户,3.3万人,耕地面积27764亩,林地面积16230亩。镇党委下属党总支部2个,31个党支部,党员1185人。全镇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114人(不含大学生村官3人,青年志愿者1人),其中班子成员11人,副处长级干部5人,副调研员3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人。二、发展目标、思路及举措经仔细分析新清溪的区位优势、经济基础、产业特点、人文历史等因素,突出自己的比较优势,确定了清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主线、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主线:“打造新园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新城镇,铸就新清溪。”工作中心:“打造涪陵清溪再生有色金属特色产业园,建设5万人口、5平方公里的小城市。”工作目标:“155”。即:争创红旗镇党委;5个翻番(GDP翻一番,超过1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翻一番,突破4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实现13000元;乡镇企业总产值翻一番,突破6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翻一番,突破5亿元);基本建成5平方公里和5万人口的中心城镇骨架工作举措:“四个抓手”。服务园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协调社会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三、主要经济指标2011年,GDP完成59990万元,比2010年增长25%;农业总产值21324万元,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7017元,增长24.3%;乡镇企业总产值338034万元,增长28.9%;工业增加值48217万元,增长38%;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630万元。2012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GDP总量完成6亿元,比上年增长20%。——乡镇企业总产值实现42亿元,比上年增长30%。——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978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8800元,比上年增长20%。——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实现4.5亿元,比上年增长50%。——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争取进入沿江一线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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