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06年11月成立,系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机构,负责县工业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共有干部8人,设主任一名,副主任2名,工委委员1名,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招商服务股。成立了机关党支部,共有党员8名。自成立以来,县工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市民营工业基地办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崛起”的总体思路,按照“节约、高效、大气”的建设原则科学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招商引资,建立健全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了园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6415万元,上缴税金630万元,安排就业1242人,综合经济指标跃居全市前列。管委会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招商服务股3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负责起草审核各类文件材料等文秘工作,督办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协调各股室工作;负责拟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建、政工、人事、档案、信息、财务、统计、信访、后勤、计育、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建设和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党建、工会、综治、计育、安全生产、文明法制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规划建设股负责组织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年度开发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开发区内的各项工程的测量、设计、招投标、预决算、施工管理和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开发区内的规划实施和监控,协助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负责组织开发区内的所有建筑物规划放线;负责开发区内的土地征用、报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负责调处开发区内的用地矛盾和协助查处违法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招商服务股负责开发区内的产业布局、产业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内的招商、项目洽谈工作及签约文本草拟,负责项目跟踪等工作;负责全程代办入园企业所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负责开发区依法依规筹资及融资的具体工作;负责开发区的土地开发;负责调处开发区内的各种矛盾和纠纷,牵头组织打击开发区内各种违法行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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