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来投资的重点产业领域项目纳入全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限时办理有关手续或及时予以答复。
(二)对外来投资重点产业领域及项目派驻首席服务官,定期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连续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且经营情况良好、商业信誉较高的外来投资企业,经企业申请,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予免检。
(四)严肃查处对外来投资者刁难、行政不作为、办事效率低等行为,切实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