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切实加快我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区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营造适应我区工业转型发展的软硬件环境,通过调整、优化、提升、转型等措施,加快推进全区工业的转型升级,确保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平稳较快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区“三化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15年,万元产值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15%以上;力争使重点园区(星火开发区、工业综合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化工奉贤分区、临港奉贤园区)单位土地产值水平达到75亿元/平方公里,新增用地投资强度达到75亿元/平方公里,单位土地税收达到4.2亿元/平方公里;力争使镇级园区(104区块内)单位土地产值水平达到50亿元/平方公里,新增用地投资强度达到75亿元/平方公里,单位土地税收达到2.8亿元/平方公里。2013—2015年,累计引进嫁接存量资源二次开发项目60个,占地1平方公里以上。
——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在2013-2015年,年均专利申请量达到3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比重达到75%以上),到2015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到2015年,规模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2.5%(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左右);技术改造投入达到18亿元,设备购置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达到40%;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200名以上;累计拥有上海市名牌120个,著名商标85个。
——产业结构更加合理。2013—2015年,调整“三高一低”企业180家;累计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75个,累计引进和培育“千人计划”项目50个,累计引进国际或国内知名企业的地区总部项目20个,积极引进高质量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区规模企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0%—35%,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比达到35%。
——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15年,初步形成有助于我区工业转型升级的城市服务功能格局;初步建立全区企业服务“大联动”平台,建成企业服务三级联动体系(区、镇、园区),重点园区建立企业服务信息化平台。到2015年,园区内的环保投入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3%,力争拥有1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5个市级生态工业园区。
——企业活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专精特新”企业总数达到1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00家,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140家,市级以上专利示范(试点)企业20家,市区两级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90家,市区两级工程技术中心达到20家;力争100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
1.继续淘汰劣势企业。坚决关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有效限制环境劣势企业和落后产能扩张。以小危化、“四大工艺”及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对“三高一低”企业的摸底排查,建立淘汰企业名单和计划。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限制生产工艺落后、产品附加值低的低端企业无序扩张,停止各类政策支持,使其逐步淘汰。
2.加强节能减排。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的责任落实和目标考核机制,加强督查以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完成。加强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的情况摸排,设立重点监测企业名录,完善对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机制。通过节能技改项目补贴、高效节能产品补贴、对重点用电企业开展电能平衡检测等措施,引导重点企业在节能降耗上加大投入。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在有条件的区域鼓励企业实施集中热电联供。
3.重视“腾笼换鸟”二次开发。加大存量建设用地“腾笼换鸟”二次开发力度,为承接高质量产业项目预留空间。104区块存量建设用地和195区块保留工业用地可适度发展研发总部类产业(如:研发设计、地区总部、信息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咨询等)。198区块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加快劣势企业的淘汰关停,推进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引导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向104区块转移,在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保留且符合产业导向、环保和安全要求,不具备关停、复垦和转移条件的保留工业,经区“三委两局”(经委、发改委、科委、环保局、规土局)认定后,可进行二次开发(商品房除外)。大力引进嫁接存量资源二次开发项目。
4.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按照区政府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闲置土地上符合转型发展要求的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对未按照出让协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进度进行开发建设的土地要坚决按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或予以收回。
5.调整产业用地项目准入标准。强化产业项目的环评、能评和效评,项目落地前必须经过区“三委两局”约见会审。提高产业项目定向供地的准入标准,要求必须是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项目。项目综合能耗和水耗要低于国家行业标准的20%,投入产出达到“555”标准,即:每亩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每亩工业产值500万元以上、每亩税收50万元以上。建立用地效益的企业承诺制和责任可追溯制,加强产业项目用地绩效后评估。
6.完善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土地节约集约、环境优先战略,以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为重点,积极引导工业土地利用从重规模增幅向重亩均效率转变,优先保障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千人计划”项目以及工业转型升级等项目的用地需求,完善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市场配置机制,科学合理安排工业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方式。
(二)优化
7.优化城市服务功能。以对外综合交通和重大功能性社会事业配套为核心,加大对重点区域的交通、教育、医疗、商业、文化、体育、住房、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城市服务功能和大交通格局。
8.优化园区环境。进一步加强园区的公共交通、污水管网、燃气、信息宽带等基础性设施建设,重点园区要建立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并实现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的联网,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园区软硬件环境。
9.优化企业服务平台和机制。深化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使转型发展有关政策真正落地。搭建企业服务“大联动”平台,形成企业服务三级联动体系(区、镇、园区)。大力引进和培育检测、研发、融资等功能性、专业性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完善企业大走访机制和企业家沙龙活动平台,建立政府与企业定期交流机制,搭建企业家互相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建立健全企业投诉机制、挂钩服务机制以及企业服务协调推进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制定企业服务手册,提高各部门服务企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
10.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走以发明专利为重点的自主创新道路。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科技小巨人的发展路线,鼓励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区校联动,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合作,引导产业与科研技术的对接。积极探索“政产学研”联络合作机制,有效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提升企业自主和协同创新能力。
11.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采购先进装备,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提升装备水平。鼓励企业通过进口技术专利和租赁先进设备的方式改进生产工艺。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的形式提高装备的国产化率和技术水平。对完成国家首台套设备生产的企业给予奖励。
12.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和参与国际、国家、地方以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对获得《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和获得《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证明》的企业给予奖励。
13.鼓励企业产品创立品牌。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和质量为先战略,对取得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园区、专利示范(试点)企业、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和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14.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坚持以产业集群为导向进行产业链招商,注重组团式目标招商,集聚一批以“专精特新”为特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主动对接和有效承接“千人计划”创业创新项目。严把引进项目质量关和环境准入关,强化项目评估机制。注重总部经济集聚,积极探索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新模式。着力吸引“两头在沪、中间在外”企业来奉集聚发展,鼓励和培育奉贤本地企业向“两头在沪、中间在外”方向发展,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15.提升“两化”融合水平。鼓励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水平。对涉及产品设计和开发、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供应链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方面的信息化改造项目,以及其他有助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改造项目,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四)转型
16.推动工业园区向产业园区转型。加强园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园区的环境保护投入,鼓励园区创建国家和市级生态园区,推动园区的“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使园区成为产城融合的重要功能载体。鼓励园区通过废物回收使用和能源重复利用等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17.推动产业园区经营和管理模式转型。探索重点产业园区由出让土地获得土地出让金和税金收入为主的开发经营模式,转型成为同时享有税金收入、租金收入和股金收入的多元发展模式。积极创新园区管理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园区的活力,提升园区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8.加快推进特色园区和载体建设。抢抓机遇,加快推进上海千人计划创业园、张江高新区奉贤园、上海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和漕河泾科技绿洲奉贤园区等特色园区和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特色园区和载体,积极引进优质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相关领域领军人才,发挥人才集聚效应和引领作用,以人才转型带动工业转型。依托特色园区和载体,加快培育平台型企业,大力发展平台型经济。充分利用好临港“双特”机制,加强临港奉贤园区建设。
19.构建具有我区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重大装备、生物医药、输配电等基础较好的重点产业,充分发挥重点产业的高端引领作用,深度延伸产业链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快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整合,促进企业联盟发展。努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水平和产业能级,推动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产业体系。
20.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以南桥镇、工业综合开发区、生物科技园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等区域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研发、设计、结算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进和培育服务业各类新型业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21.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转型。鼓励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国际通用标准体系(ISO)的质量管控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现代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条件成熟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积极培育股改成功的企业上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由区政府统筹协调,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研室、区发改委(金融办)、区经委、区教育局、区科委(信息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投资管理服务中心(招商办)、工商奉贤分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建立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镇(开发区)要把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将工业转型升级的任务和目标细化分解,层层落实。
(二)加强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推进工业转型发展的评价、考核和奖惩体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每年度的量化进度指标,并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区政府监察部门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督查,对推动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问责。
(三)加强政策引导,落实专项资金
强化政策约束和政策激励,发挥政策对工业转型发展的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奉委〔2012〕33号)等现有工业转型发展政策,加强政策效益的后评估,对无效和低效的政策进行修订或废除;同时,结合实际,研究推动工业转型发展的有关专项政策。各部门、各镇(开发区)要依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安排部门和人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动专项工作。现有的产业扶持资金要重点向工业转型发展倾斜,适时建立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
(四)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为工业转型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环境。以更大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巩固“两集中、两到位”成果。完善区级机关绩效考核电子评估系统,强化审批前期服务及后续监管。加快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以“网办”为原则,加快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完善电子政务体系。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审计工作。注重群众导向、效果导向、创新导向,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升行政执行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