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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5月1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

时间:2018-05-03 00:00:00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

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按新政执行。记者2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本次新政中特别新增了建立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控制机制,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简称“个贷率”)挂钩,这意味着我市首套房最高可贷款84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款60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新政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最大变化是在全国首创增加了公积金贷款额度可调节内容,专设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对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调节。

据悉,武汉将实行首套房与二套房差别化的基准贷款额度,自5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但该执行基准并非一成不变,会随着购房者在公积金“总池”的系数进行调整。如:当个贷率低于80%时,调节系数为1.2;即:首套房基准70万元×1.2,首套房可贷款额度为84万元;二套房基准50万元×1.2,二套房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首套房基准70万元×0.8,首套房可贷款额度56万元;二套房基准50万元×0.8,二套房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武汉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政意味着我市首套房、二套房可贷款额度根据贷款率浮动,首套房最高可贷款至84万元,最低56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款60万元,最低40万元。

据介绍,武汉公积金中心以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两个贷款统计节点作为依据,每半年会将该数据对外公布,作为调整我市最高贷款额度的依据。

另外,此次公积金新政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取消了原来的“扣减”规定,即购房者在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此举方便了改善型需求,即已经使用过公积金买首套房的市民,第一次贷款如果结清,第二次贷款不再扣减,即买两套房合计公积金可贷款120万。

据了解,新政自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受理(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仍然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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