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下称“高新区(新市区)”或者“新区”)是2011年初,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乌鲁木齐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解决发展空间和发展龙头、社会支撑与经济带动问题,扩大国家科技园政策辐射范围、实现优势叠加、强强联合,由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与原乌鲁木齐新市区(简称“新市区”)实行“区政合一”,并将原乌鲁木齐县部分乡镇增划并入之后成立的新区。
原高新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我国兰州以西400万km2国土范围内设立最早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新市区是乌鲁木齐市七区(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达阪城区、头屯河区)一县(乌鲁木齐县)八大行政区划之一。
新区继续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科技厅归口管理,重大科技业务隶属科技部火炬中心”的管理体制。作为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副地级建制,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内经济社会事务,行使市一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对所辖开发建设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均为自治区直属分局,行使省级职能部门管理权限,通过实施“一区多园”战略,寻求更多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