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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时间:2013-01-23 00:00:00  来源:  作者: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于2002年批准成立,是全国38家农业科技园区之一,也是新疆地方唯一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园区位于新疆昌吉州首府所在地昌吉市,东距首府乌鲁木齐市35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312国道、第二座亚欧大陆桥和乌奎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园区规划总面积332.3平方公里(49.8万亩),分为核心区和示范区。核心区24.3平方公里(3.6万亩),示范区308平方公里(46.2万亩)。这里土地肥沃、光热充足、人文荟萃、林茂粮丰,享有“戈壁绿洲”之称,现已成为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天山北坡农业产业化核心区。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指南、管理办法,以及新疆农业发展的实际,园区的主要功能和任务是:发挥农业科技示范与辐射功能、现代农业科技的孵化功能和新型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训功能,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为加快昌吉州乃至新疆现代农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为加快园区建设与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一名副主席任组长,昌吉州州长和自治区科技厅厅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农业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林业局、工商局、税务局以及金融、科研等单位的领导组成。经自治区批准成立了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行使县级计划、财政、外贸、规划、建设等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权限。园区实行“区州共建,以州为主,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设立了一级财政和国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管委会内设6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政局、产业发展局、招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高新农业发展局,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气象局在园区设立了分支、派出机构,同时成立了五个国有公司及“两个中心”即: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城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都市胡杨林风景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农业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介、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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