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至25日,玛多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小组,对全县行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项目建设工作和专业调解委员会进行前期督导检查工作,并召开现场座谈会。就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坚持统一领导。坚持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党组织牵头,充分发挥综治、维稳部门工作职能,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二要坚持源头治理。通过动态管理、应急处置、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促使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并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三要坚持依法化解。强化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引导群众树立维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群众利益诉求表达的法律通道,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四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把群众满意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出发点的落脚点,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五要坚持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因案施策,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化解和妥善处置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