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林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招商引资若干意见》。确定了今后招商引资重在支持投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农业和三产服务业以及事关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非煤转型项目,在财政扶持、项目征地、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凡国家、省、市实行的有关招商优惠政策,在该县按最优惠标准执行。
该县鼓励以商招商、以企招商,鼓励成立招商引资行业协会,对在招商引资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与全县 PPP 及其他公益和市政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吕梁市开放发展实施方案》,对于招商引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引资人、外来投资人给予奖励。对中介组织或引资人: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项目,建成后给予0.4%的奖励;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建成后给予0.3%的奖励;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文教产业、旅游业、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成后给予0.5%的奖励;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业项目,建成后给予0.4%的奖励;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和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研发项目,建成后给予0.5%的奖励。为鼓励和支持企业项目落户,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县里建立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实行项目快捷审批机制、重大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和重大问题及时协调机制。对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挂牌保护,破除项目落户中可能出现的“中梗阻”现象,切实改善投资环境,助推柳林经济振兴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