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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关于投诉问题的通报(第二十四期)

时间:2016-11-09 00:00:00  来源:  作者: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违规设置市场摊区问题。2015年10月30日,某企业投诉道里区新发镇于2014年初开始违规设置市场摊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破坏园林绿化,污染周边环境。经省政府投诉中心调查核实,道里区新发镇政府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违规行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是未批先建,违规设置市场摊区。道里区新发镇政府及区摊区办在未取得市政府批复文件情况下未批先建,擅自设立市场摊区,属违规行政;哈尔滨市摊区办在该市场摊区不符合开办条件,未经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口头同意新发镇政府开办该市场摊区,属违规行政。二是违反相关规定,对外承包该市场摊区管理权。道里区新发镇政府以私人承包、委托管理形式由社会组织和人员管理市场摊区,违反相关规定,行政乱作为;对依法应收取占道费、占道押金等行政职责不履行,承包给私营企业收取,造成政府收入流失,涉嫌失职、渎职。三是不履行行政职责,拒不执行上级机关决定。道里区政府职能部门,未充分履行管理主体职责,对新发镇政府未批先建的事实和承包他人的违规行为不查处不纠正。哈尔滨市摊区办两次要求其督办整改、清理取缔,始终无果,属行政不作为。

目前,时任新发镇镇长吴保平已被立案执纪审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道里区执法局局长孙永波、市场科科长王喜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哈尔滨市城管局公共设施管理处处长薛大明、时任新发镇党委书记潘洪发、新发街工委副书记毛绵秀已被诫勉谈话;时任道里区执法局副局长马鹏翔、新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宋金胜、新发镇副镇长吴虹、新发镇武装部部长马宏波、新发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宫剑虹被通报批评;新发街工委纪检书记李东松、新发镇党委委员史艳春、杨林源、王守业被通报批评。哈尔滨市政府已责令道里区政府作出检查。哈尔滨市道里区委已对新发镇党委通报问责。目前,该市场摊区已被清理取缔。

二、齐齐哈尔讷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长宏违规收受企业财物问题。何长宏任讷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四次向企业索要并收受款物。目前,何长宏已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三、七台河市勃利县就业局职前培训负责人邢峰工作失职问题。邢峰任勃利县就业局职前培训负责人期间,未严格审核某企业申报材料,使268名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通过审核,导致企业套取国家专项资金16.08万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目前,邢峰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四、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客运站违规收取客运代理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塔河县客运站违规扩大收费范围,多收客运代理费4964.02元,增加客运企业负担。目前,塔河县客运站站长杨德建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五、牡丹江海林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单成刚、李欣宇违法办案问题。民警单成刚、李欣宇接到某企业发生事故死亡一人的报警后,未深入企业核查,违规开具《非正常死亡证明》,且未按相关规定将案件通报安监部门,导致事故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目前,单成刚、李欣宇已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发展环境整治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地本部门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从严查处各类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使我省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和优化。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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