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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时间:2016-03-01 00:00:00  来源:长宁区政府网站  作者:

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公共领域和主要商圈、重点园区等公益性无线局域网全覆盖,提高使用便捷度和公众满意度。

营造绿色生态环境围绕城区园林化、林带生态化、道路林荫化的目标,实现城市绿化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步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园林绿化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和完善。推进绿色生态空间建设。优化绿色慢行空间,构建城市绿道系统,为市民亲近绿色提供条件。加快推进大中型公园绿地、街头绿地、林荫道、慢行步道的建设,重点建设外环400米林带、中新泾公共绿地二期、临空1号公园及防护绿化带等“十二五”结转项目和外环林带生态绿道等新建项目。拓展现有公共绿地功能,提高公共绿地的连通性和开放性。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推进餐饮企业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工作,规范分类垃圾多种类收运渠道,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探索以居民区为单位的废品回收机制,拓展和规范可回收物末端资源化利用渠道。到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5%,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61%。稳步提升城市公共区域保洁质量。创新环卫作业模式,加强重点区域的环卫日常管理。到2020年,实现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2%、冲洗率达92%。完善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有序推进市容精品化、一体化建设。着重考虑精品设计、整体打造,逐步探索特色街区模式。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提升街巷环境。加强景观灯光建设管理和户外设施管理,打造户外广告景观。

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强化和优化节能减排体制机制,以建筑节能为重点,结合新能源应用,实现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的下降,并将用能总量控制在合理增长范围,力争打造成为上海市低碳示范区。推进建筑节能。确保新建建筑全部按照上海市强制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新建节能率超过70%的高标准节能建筑10万平方米,新建近零排放建筑1幢,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综合改造150万平方米,并对有条件的楼宇推进智能化改造。丰富立体绿化形式,提高碳汇能力。加强建筑施工节能管理,完善长宁建筑能效监控平台,实现对平台所有楼宇能耗的实时监测。建立长宁重点楼宇能耗信息数据库。推进产业节能。鼓励引进新能源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以及高技术企业,提高产业节能服务能级,完成一批产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加大新能源利用力度,加强节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强化土地、水资源等的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综合开发、集约化利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建立高效规范的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系统,扶持废旧物资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低碳节能意识。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推进交通、机关事业单位等节能工作,鼓励绿色出行。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行动计划,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环境安全有效控制,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采取河道疏浚、生态治理、景观建设等多种方式,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提升整体水生态环境。推进机场地区截污纳管,污水纳管率达到100%,对市政雨水泵站开展泵前截流、在线监测,实时监控放江水质情况。加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及执法运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5%以上。新建外环西河南延伸段等河道,沟通水系,提高水动力和自净能力。到2020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市考核的9条河道水质达标,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年均浓度较现状水平下降30%左右。大力推进大气环境保护。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新建建筑工地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98%以上,实现建筑工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抓好渣土常态长效管理。开展汽修和干洗行业治理。加强声环境监测。采用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在本区内的主干道、内环线、中环线和外环线路边布设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点,基本形成包括地面交通和高架交通在内的本区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区域环境噪声和机动车鸣号率控制在相应的指标要求以内。加大土壤保护力度。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对12类工业、市政用地开展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加大环保执法和宣传力度。强化环保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和满意率。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倡导环保理念,提高全区人民环保行动的自觉性。

四、推进开放发展,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新优势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大势,发挥长宁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外向型经济先发优势,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拓展新空间、增添新优势。

主动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主动对接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和建设。主动对接落实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全面复制推广,最大程度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主动用自贸试验区的理念和实践推进长宁自身改革,加大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承接服务业扩大开放、基于企业信用信息的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力度,努力形成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主动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力争在贸易便利化、航空服务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提供有益经验,为长宁自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深化贸易便利化试点区建设。以长宁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34项主要任务为基础,深化与海关、检验检疫的合作,依托贸易便利化“一站式”服务中心检验检疫办事机构升级为虹桥办事处的契机,探索更加符合都市型特征的监管服务举措,进一步扩充机构办事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信用监管、技术监管,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促进海关、检验检疫等相关职能部门数据与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和共享。推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级别高的企业优先实施贸易监管的便利化举措。依托保税仓库口岸功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序创新推广新型贸易监管模式。

积极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优势,以全球化的视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扩大开放。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加大产业链高端招商力度,加强对外资增资的服务和支持。鼓励区域内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居住环境和商务环境,不断提升城区国际化水平。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境外投资服务支持等创新举措,有效提升引进外资、对外投资合作水平。鼓励区域内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推动区域重点产业的国际化进程。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各城市及经济开发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开展面向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都市圈的文化、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高端服务。加大区域协调发展力度。支持区域内企业抓住上海虹桥商务区建设机遇,在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中加快自身发展。有计划地在全国不同地区发展友好城市关系,推进合作交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构建协作信息、交流、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各地的经济合作交流。务实推进援疆、援藏、援滇及援青对口帮扶工作。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着眼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积极营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经济运行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深入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着眼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率先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现代治理体系要求的政府服务管理模式。继续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改进审批方式,完善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深化审批告知承诺,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服务管理效能。规范政府机构内部设置,完善职能配置,优化工作流程,形成精干高效的组织体系。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透明化方式强化服务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健全政府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效能评估制度,加强效能监察,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和改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统筹联动、放管结合的原则,加快形成依法合规、主体多元、渠道通畅的投融资体制。拓展投融资渠道,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支出特别是民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加快推进所有制经济改革着力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区域转型发展。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收缩国资行业跨度,推进国资向重点区域、重要功能、优势产业集聚,加大国资在城市更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区服务等领域参与力度。发挥国资运营平台功能,实现国资有序进退和效益提升。推进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鼓励和支持国有经济和其它所有制经济有机结合,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支持区属企业集团发掘可上市资源,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有效制衡的管理机制。建立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实施任期制管理和目标考核,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国资监管体系。完善国资监管方式,推动从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实施经营性国资统一集中管理。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体系。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消除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更好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五、推进共享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注重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事业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促进人口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上海市严格控制人口规模要求,统筹人口与产业转型发展、空间功能布局、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到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71万人以内。加强人口综合调控。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以服务业转型升级调整人口存量,以激发创新活力优化人口结构。加大对群租、非法从业、非法经营等顽症的整治力度,疏解调控人口数量。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男女两性平等与和谐发展。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转型升级,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合法权益。以合法稳定的就业和住所为基础,发挥居住证在凭证享有公共服务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外来常住人口。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每年新增就业岗位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调查失业率每年控制在市下达指标数内,开展职业培训5万人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建立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公共服务、教育培训、权益维护、组织领导等保障体系,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让广大劳动者好就业、就好业。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以稳增长促就业。以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优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统筹做好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完善职业培训体系,调动劳动者和企业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持续做好在职职工的职业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产教结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加强规模控制,促进同工同酬。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保障职工休息和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完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弥补薄弱环节,努力形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困难人员的基本需求做到应保尽保。让居民住得更加舒适。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继续做好“家门口工程”、零星地块改造工作和拾遗补缺项目。按照五年150万平方米的总量规模,持续推进售后公房旧小区综合整治,积极探索长效维护管理机制。探索非成套老旧公房改造试点,做好廉租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及小区业委会工作指导,促使物业服务质量提高。让困难群体生活更好。进一步完善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管理体系,着力做好支出型贫困人群的救助工作。深化“四医联动”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不断提高双拥优抚工作水平,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

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深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惠及区域群众,进一步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接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要求,以“活力教育、成就梦想”为主题,更加注重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更加注重课程教学改革深化,更加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注重区域教育影响力提升,更加注重教育治理体系优化。推进区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的研究实践,着力探索去行政化背景下基于校长专业标准的培养与发展体系,形成基于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教育课程群和多元开放的教师培训路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就教师专业发展梦想。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稳妥应对适龄儿童入园入学高峰,完善规划设点布局,提升教育设施功能。推进临空地区小学、幼儿园等项目建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入学需求。深化小学“快乐拓展日”课程改革。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辐射面。实行“家校共育”计划,促进家校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合作,实现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新优质学校建设。落实高考改革要求,推进高中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逐步实现区域教师、课程、硬件资源共享。深化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推进医教结合,促进特殊儿童发展。加强校外教育,注重创新人才培养,推动落实异地新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项目。实施“三好二优”系统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评价激励机制,使好校长、好教师、好学校和优势学科、优秀团队成为区域教育发展的领军力量和活力源泉。打造区域特色教育品牌。推进教育国际化、信息化特色发展,支持有社会知名度的高品质民办学校和国际学校建设。完善开放融合的区域职业教育体系,满足学生、社会对职业培训的多元需求。深化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完善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建立长宁特色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信息公开平台,营造良好的区域终身学习环境。

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和健康服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增加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供给,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让区域居民享有公平、可及、能负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体系,居民各项健康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新一轮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探索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健全人才管理机制,有效推进绩效改革。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全行业管理。鼓励社会办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紧缺医疗服务供给。加强智慧医疗建设,探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能级。改造升级上海市同仁医院,使之成为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等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改扩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建成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加强天山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建成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优化提升区妇幼保健院,建成立足长宁、兼顾上海的儿童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和围产保健中心。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对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的需求。建设虹桥国际医学研究院,使之成为长宁高新医疗技术和医疗卫生高端人才的孵化基地。巩固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综合优势,完善基本社区卫生资源布局,推进华阳、江苏、新华、程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加强政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主动对接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构建大卫生、大健康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长宁健康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级。依托家庭医生开展社区居民慢性病自我管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慢性病防控综合应对能力。建立相对完善的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探索引入市场机制,满足社会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探索以生命全程管理为导向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健全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超前考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适应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梯度式养老服务格局,努力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应保尽保。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统筹社会服务资源,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医疗、护理、康复、养生、精神慰藉等持续照顾服务。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着力推进“智慧长宁·乐e生活”网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家政、医疗保健、电子商务、服务缴费等一站式服务。完善机构养老服务供给。落实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存量养老机构改扩建和新增养老床位建设,确保养老床位占户籍老年人口的比例不低于3%。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型养老机构,推进养老机构老年护理床位设置。完善政府补贴政策,建立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制度,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无子女、失能、高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保障基本养老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的建设与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依托家庭医生服务,逐步实现养老机构常规医疗服务全覆盖,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医疗机构等为载体,支撑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实现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医疗服务的全覆盖。让老年人健康全面发展。倡导更加积极的老龄观,鼓励有条件的老年人持续参与社会活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打造长宁“睦邻点”、“金色系列”等为老服务品牌,推进老年大学、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老年人组织各类文化团体,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让晚年生活自主、体面、有质量。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有利于养老护理人员队伍稳定的相关鼓励政策,增强养老服务行业和工作岗位的吸引力,加大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第四部分 实施有力的规划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体制机制,落实保障措施,调动各方参与,确保规划蓝图顺利实现。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务信用、商务信用、社会信用和司法信用为重点,构建覆盖全面、安全有效、使用便捷的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强化信用制度和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违法失信联动惩戒、守信激励以及行业黑名单和市场退出等机制,引导公共资源和市场资源向守信主体倾斜。到2020年,区内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覆盖率达到100%。加大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力度,鼓励和引导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在长宁集聚发展。强化信用产品运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和环节,建立信用信息必查机制。优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环境。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提高法治城区建设水平,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执法水平。发挥好“执法保障”基金和“见义勇为”基金的作用。推进阳光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促进全民守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事办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整合资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服务便捷度。

三、加强规划管理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功能,完善全区规划《纲要》为统领、区级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促进各区级专项规划之间的互相衔接。推进“多规合一”,加强规划《纲要》与城市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对有关建设计划、行动计划、年度计划、财政预算、项目建设等的指导和约束。严格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各部门、各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确保规划任务的有效实施。加强规划的中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年度、各部门、各街,形成各年度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全力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规划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跟踪反馈与适时调整、效益评估等制度,形成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和行政复议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工作。

五、凝聚各方力量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台港澳侨等海内外统战工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各方力量。团结各界人士,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强军目标,积极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齐心协力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我们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个发展”创新理念,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和长宁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动员全区人民,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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