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龙文区政府召开2018年第四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龙文区加快总部楼宇经济发展六条措施》《龙文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八条措施》《龙文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新规,旨在助力龙文区总部楼宇经济发展。
其中,对新引进总部企业,根据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按照不同档次,分别给予开办补助,最高补助达到了300万元。
作为漳州市唯一的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龙文区始终致力为企业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着力营造亲商、安商、助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先后制定出台了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加快总部楼宇经济发展的六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推动“总部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