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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积极探索政务服务的新模式

时间:2016-09-28 00:00: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我们企业虽然没有被纳入第一批,但是这几个月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县里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的普惠政策,企业省心多了,可以腾出时间专心搞生产经营……”今年中秋节过后,谈到县里的优化营商环境时,山东九间棚特产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廉志帅喜形于色。这是山东平邑县探索政府服务新模式所带来的新成效。

近年来,山东平邑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改革、政务服务新机制,探索总结了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基点,以法律法规、制度及执法(责任)主体为轴线,以“十三条”和“第三方监督”为坐标平面,点、线、面有机结合,部门联动,联席运行,强力问责,有效监督的政府管理服务的“平邑模式”,全县营造了企业负担轻、经营环境好、行政审批快、公共服务优的良好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赶超跨越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亿元,增长28.6%,增幅位居临沂市第一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4.1亿元,增长24.9%,增幅位居临沂市第三名。

山东平邑县地处沂蒙山区,是一个资源型工业大县,形成了工业门类齐全的县域经济体系。到2015年底,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301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9家。

近年来,平邑县在优化营商环境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发展环境不够宽松,服务意识不强、审批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鉴于此,新一届县决策者立足实际,突出深化行政改革、政务服务主题,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一套以“平邑县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和“第三方监督中心”为核心内容的“平邑模式”。

据平邑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针对企业规模扩大,生产经营遇到问题增多,政务服务与之不匹配的实际,平邑县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行政改革、政务服务新模式。

首先,成立第三方监督中心,强化外部监督。今年6月,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监督中心挂牌成立,这是平邑县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监督中心,是由政府出资聘请的社会服务机构,人员是由临沂市正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平邑县首批60家骨干企业代表组成。

监督中心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履行政府赋予的相关职责。在监督上,赋予了中心一定的监督权力,包括对审批、收费、执法等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行为的提报,同时年底还组织纳入企业评选最优和最差服务单位。监督中心服务费用与工作绩效评定及奖惩直接挂钩,其工作绩效评定由纳入企业投票决定,政府只负责买单,但付不付帐还是由纳入企业说了算。

其次,适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三条措施》,优化行政服务。企业和投资者评判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优劣,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直观的就是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为此,平邑县做到“三个落实”:一是业务全部审批进大厅,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的存在。二是落实重点骨干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县发改局总牵头,组织协调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靠上服务,主动对接,统一时间、同步办理,真正实行并联审批。三是落实“代办”制。职能部门对招引的新项目做到靠上服务,对落地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项,安排专人进行“保姆式”代办,推行无偿服务。

平邑县提出了涉企费用的“两个下限标准、一个成本价”,即行政处罚按照下限标准执行、涉企收费按照下限标准执行、为企业服务性收费一律按成本价收取。部门涉企收费,必须按照《十三条措施》规定的程序执行,收费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核准。在“十三条”中,平邑县明确要求实行“宁静日”制度,将每月的1至25日定为工业企业生产“宁静日”,让企业心无旁骛抓生产、集中精力搞经营。除涉及安全生产、消防、食药监、环保等重要情形外,在“宁静日”期间任何部门不许入企检查。

再者,形成合力,强力问责。平邑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牵头,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监督中心、联席会议办公室、县整风办、县考核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宣传部门等各司其职,工作到位,在全县真正叫响“不抓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环境就是不称职”的口号。

?? “平邑探索的政府管理服务模式,做到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哪里发生,政府管理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第三方监督机构跟进到哪里,较好的解决了‘谁’监督、‘敢’监督的问题。”县决策者如是说。

?“点”上,以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为基点,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亮点频现,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目标;“线”上,以法律法规、系列制度以及执法主体、责任主体为单元,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现了责任明晰,执行到位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平邑县先后开展了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现保留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485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项44个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类部门,设立了86个办事服务窗口,今年又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确保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压减50%以上,清理规范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36.8%,让企业和群众“进一道门,办好想办的事”。

平邑县提高了政务服务的质量,政务服务人员与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平等相处、零距离接触,窗口服务也更为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符合时代的要求和群众的意愿;“两表、两单”“一站式服务”“一口收费”“并联审批”“首问负责”“AB角补位”等管理制度的日趋完善,创新了行政管理;政务服务的改革创新形象带动了县直部门机关作风的转变,职能部门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的意识日趋增强。

“面”上,以“十三条”和“第三方监督中心”为坐标平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破解了“谁”监督、“敢”监督的难题。由此,解决了两个难题:一是单纯靠一个部门难以有足够的精力、足够的人手投入这项工作,二是依靠自身监管机制有很多制约因素、不够超脱,消除掣肘制约,减少其他影响,全力做好监督。

平邑县职能部门的行政行为接受第三方监督中心有效监督,全县行政审批、涉企检查、收费及处罚等职能从内部走到前台,各个环节更为规范透明,部门的职能置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考核督查等部门共同监督之下,“十三条”、第三方监督的运行方式,有效杜绝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行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李锦说,“平邑模式”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权、政政管理服务的协调与监督机制,让权力行使、内部外部监督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可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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