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河南省环保厅印发《关于对部分产业集聚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的公告》,决定对7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7个产业集聚区分别为:三门峡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区)、卢氏县产业集聚区(洛河以南区域)、桐柏县安棚化工专业园区、淅川县产业集聚区(香九厚园区)、信阳市产业集聚区(高新片区京珠高速以东区域和羊山新区片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北区)、上天梯产业集聚区。
公告要求,三门峡市、南阳市、信阳市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2018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整改完成后,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区域限批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