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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楼市新政是有温度的清醒剂

时间:2017-06-02 00:00:00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评论撷英

王兆才

“南宁版限购令出台了!”近日,南宁市民的朋友圈被“限购令”刷屏。市民所说的“限购令”,是指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银监会广西银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看到“南宁版限购令”这几个字,让人以为又出台了怎样的禁止政令。然而细细读来,这个所谓的“限购令”是有温度的,它没有限制人们买卖二套、三套房的权利,只是在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以及第三套房子的转让等方面,进行了合理性限制。

对广大市民来说,新规能让人们更加理性去买房。南宁此次下发的《通知》中指出,对于已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本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条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暂停向其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些限制性举措,期望能够有效防止炒房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问题,这也让大众看到了政府该有的作为,有望让人们更加理性去买房,而不会因越涨越买、越买越涨而造成房价的无序状态。

对民间炒房团来说,新规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其扰乱市场行为。二套房首付提高了,增加了炒房成本,炒房团势必得掂量自己的能力。而且,“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这意味着,炒房团想在短时间内收获效益是不可能的,这应该会使一部分炒房者知难而退,从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秩序。

对房地产商来说,新规能规范他们的商业行为。这份《通知》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是细化了商品房全装修的价格“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这样,即使房地产商销售精装修房,也不会卖出高得离谱的价格。而且《通知》在审核范围、装修协议方面做了具体细化要求,同时还规定“除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外,不得向购房人另行收取咨询费、代理费、团购费、会员费等任何费用”。这样,或能倒逼房地产商的各项行为更加公开透明,避免房价哄抬问题。

被称为南宁版限购令的《通知》,是为了防范房价增长过猛而出台的,不过它却没有用“堵”的方式来干预,而是用“疏”的方式来引导。这样做,是一种有温度的调控举措,同时也是一支清醒剂。各方是否感觉到了它的冷或暖?是保持清醒还是继续糊涂?该自己琢磨琢磨。

(摘编自5月27日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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